第382章罪行內容:商業間諜與非法融
第382章罪行內容:商業間諜與非法融(第2/7頁)
。文章“巧妙”地引用了近期關於“隱門”的零星傳聞,暗示陸沉舟可能與這個神秘組織存在利益交換,用商業機密換取“隱門”在政策、資金乃至“特殊渠道”上的支持。
非法融資部分,指控則更加複雜和專業,旨在摧毀遠舟集團的財務信譽和商業模式的合法性:
1.財務造假與關聯交易:一份據稱是遠舟集團“真實”的、未經審計的內部財務報表片段被曝光。片段顯示,遠舟集團過去三年在幾個關鍵的、號稱是“未來增長引擎”的燒錢業務上(如自動駕駛、元宇宙應用),實際營收和用戶數據遠低於公開披露的數字,而研發和營銷成本卻被故意分攤到其他盈利部門,造成整體盈利良好的假象。同時,圖表揭示了遠舟集團與數十家註冊在開曼群島、維京群島、列支敦士登等“避稅天堂”的離岸公司之間存在複雜的資金往來,涉嫌通過關聯交易虛增利潤、轉移資產、隱藏債務。其中,一家名為“ventusholdingsag”(註冊地:列支敦士登)的公司被重點標註,指控其是遠舟集團向海外轉移資金、進行不正當交易的關鍵通道。這家公司,正是林晚提供給瑞士當局的線索中,與前議員菲舍爾有關聯的那家!
2.“龐氏騙局”式融資:文章指控,遠舟集團近年來依賴的、高調的、麵向全球投資者的多輪巨額融資,本質上是“拆東牆補西牆”的龐氏騙局。早期投資者的回報,並非來自業務真實盈利,而是依靠後續融資註入的資金。一份偽造的、據稱是遠舟集團內部會議紀要的截圖“顯示”,陸沉舟曾對高管表示“必須不斷創造新的故事和更高的估值,才能吸引下一輪資金,填補之前的窟窿”。同時,文章“揭露”了遠舟集團通過複雜的金融衍生品和結構性產品,將債務包裝成資產,欺騙評級機構和投資者。
3.洗錢與非法資金流入:最致命的指控之一,是將陸沉舟的個人銀行賬戶(經過處理的模糊截圖)與一些被國際反洗錢組織(fatf)點名的、存在高度洗錢風險的離岸賬戶聯係起來。指控稱,陸沉舟通過“ventusholdings”等空殼公司,將非法所得(包括商業間諜的“收益”、財務造假虛增的利潤、以及來自不明渠道的資金)進行層層清洗,最終轉化為“合法”的投資或轉入其個人賬戶,用於奢侈消費和海外資產購置。其中,幾張模糊的、據稱是陸沉舟在摩納哥、瑞士等地高級消費場所的照片被刻意放出,與“巨額不明資金流入”的指控相呼應。
4.利用“隱門”進行政策套利和市場操縱:更有文章“深度分析”,將遠舟集團在國內某些領域(如智慧城市、政府大數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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