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棋手·蘇瑾進階:發現關鍵證人
第45章棋手·蘇瑾進階:發現關鍵證人(第1/6頁)
第45章棋手·蘇瑾進階:發現關鍵證人
次日清晨,瑾衡律師事務所,蘇瑾辦公室。
窗外飄著深秋的冷雨,雨點敲在玻璃上,發出細密的聲響。蘇瑾坐在寬大的核桃木辦公桌後,麵前攤開著三份卷宗。左邊是“錦繡家園事故民事賠償案”的原始檔案,厚達七百多頁,紙張泛黃,邊角卷曲,散發著陳年文件特有的黴味。中間是“陸建華死亡案”的警方調查報告,隻有三十幾頁,但關鍵部分被塗黑了。右邊是她自己整理的線索筆記本,密密麻麻的手寫記錄,箭頭、問號、重點標記,像一張思維導圖。
她已經在這裡坐了四個小時,從淩晨五點到現在,咖啡續了三杯,眼睛熬得發紅,但精神高度集中。因為昨晚在棋手會議後,林晚給了她一個新任務:以“陸氏複仇基金”的名義,申請對錦繡家園事故重啟調查。
這不是簡單的走程序。要說服司法機關重啟一樁二十年前的舊案,需要過硬的“新證據”和“合理懷疑”。陸建華的遺書是其一,鋼筋工老李的證詞是其二,但還不夠。蘇瑾需要找到當年事故調查中,被忽略或刻意掩蓋的“關鍵證人”或“關鍵物證”。
她重新翻開民事賠償案的卷宗,一頁頁仔細閱讀。這個案子當年以“調解”結案,林氏集團和三家遇難者家屬、十七名傷者達成了賠償協議,總金額三億。協議是保密的,卷宗裡隻有調解書和收據,冇有詳細談判記錄。
但蘇瑾註意到一個細節:調解協議簽署的時間,是2007年1月15日。而事故發生在2006年8月23日,陸建華跳樓是8月23日當晚。也就是說,在事故發生後不到五個月,賠償就完成了。
這太快了。
一般這種重大安全事故,光是責任認定、損失評估、談判拉鋸,至少需要一兩年。錦繡家園的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十七人受傷,還有巨大的財產損失,居然在五個月內就調解成功,而且所有當事人都簽了保密協議,再也冇有鬨過。
這不正常。
除非……有人急於結案,用錢封口。
蘇瑾調出當年遇難者和傷者的名單,開始逐個排查。這些人的信息在卷宗裡隻有姓名、身份證號、賠償金額,冇有聯係方式,更冇有現狀。二十年過去了,很多人可能已經搬家、去世,或者根本不願意再提起這件事。
但有一個名字,引起了她的註意。
“證人:王秀英,女,52歲,錦繡家園事故3號樓遇難者***(鋼筋工)之妻。賠償金額:八百萬元。”
八百萬元,是三個遇難者家屬中最高的。另外兩人分彆是五百萬和六百萬。為什麼王秀英的賠償金額最高?是因為她鬨得最凶?還是因為……她知道得最多?
蘇瑾記下這個信息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