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早餐協議:第一份股權轉讓書
第3章早餐協議:第一份股權轉讓書(第3/8頁)
這是試探。
如果陸沉舟心裡有鬼,他一定會阻止她找律師看協議。
但陸沉舟隻是笑了笑,很坦然:“當然可以。蘇律師是吧?我聽說過,很厲害的女律師。你讓她看,冇問題。不過要快,上市時間表很緊,這周內要簽好。”
“好。”林晚點頭,手指微微顫抖著,翻開文件夾。
第一頁,是標準的股權轉讓協議模板。
轉讓方:陸沉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受讓方:林晚,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轉讓標的:瀾海集團有限公司5%股權
轉讓對價:人民幣壹元
生效條件:雙方簽字,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看起來很正常。
但林晚知道,魔鬼藏在細節裡。她快速往後翻,在第七頁,看到一行小字:
“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完成後,若受讓方在三年內提出離婚,或單方麵主張解除婚姻關係,則轉讓方有權以壹元價格回購全部已轉讓股權。”
她盯著那行字,看了三秒。
然後抬起頭,看向陸沉舟,眼神裡是真實的困惑:“這裡……是什麼意思?”
陸沉舟神色不變,語氣依然溫和:“這是為了保護公司穩定性。晚晚,你想,如果瀾海剛上市,就傳出大股東離婚的消息,股價會受影響。這個條款隻是約定,三年內我們不離婚,等公司穩定了,這個條款自動失效。”
他說得合情合理。
上市公司的穩定性,股東婚姻狀況的影響,這些都是現實考量。
但林晚知道,這不是全部。
她繼續往後翻,在第十五頁,看到另一條:
“受讓方承諾,在持有本協議項下股權期間,不得進行任何可能損害轉讓方及瀾海集團商譽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公開披露私人生活細節、接受媒體采訪談及婚姻家庭、在社交平臺發布不當言論等。如有違反,轉讓方有權立即回購股權,並追究違約責任。”
這一條,更狠。
它意味著,如果林晚敢對外說一句陸沉舟的不好,敢透露半點婚姻內幕,她不僅會失去這5%的股權,還可能麵臨天價索賠。
而什麼是“可能損害商譽的行為”?解釋權在陸沉舟手裡。
“這些條款……”林晚合上文件夾,聲音發顫,“沉舟,我覺得……不太舒服。好像……你在防著我什麼。”
“晚晚。”陸沉舟從座位上起身,走到她身邊,蹲下身,握住她的雙手。他仰頭看她,眼神誠懇得讓人無法懷疑,“我不是防你。我是在保護你,保護我們的婚姻。”
他頓了頓,聲音更低,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疲憊。
“你知道嗎,瀾海上市,是我這輩子的夢想。但商場如戰場,多少人盯著我,等著我出錯。一點風吹草動,都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