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二十年前
第19章二十年前(第2/6頁)
白府滅門案結案,定為‘江湖仇殺’。疑點有三:一,白家書香門第,從不涉江湖事,何來仇家?二,現場屍首三十七具,皆為一刀斃命,手法專業,非尋常匪類可為。三,白家小姐白婉清失蹤,疑為歹人擄走,但無勒索信,亦無尋人告示。此案,疑為滅口。”
“景和七年,五月十五,鎮國公陸天雄通敵案發。證據確鑿,陸府搜出與北漠往來密信七封,黃金五千兩。陸天雄下獄,三日後問斬,陸家滿門一百三十七口,除長子陸擎在外從軍,餘者皆斬。然,密信筆跡經刑部鑒定,與陸天雄平日手書有細微差異,黃金來曆亦不明。此案,疑為構陷。”
“景和七年,六月三十,晉王納側妃。側妃姓雲,來曆不明,貌美,善音律,尤愛彈《春江花月夜》。晉王寵之,月內連升三級,位同正妃。然,雲側妃入府後深居簡出,從不露麵,有傳言其容貌有瑕,或為……白婉清。”
白婉清。林見鹿的母親。
她渾身血液都凍住了,手指死死攥著那幾張紙,紙頁在掌心皺成一團。母親不是被父親所救,是被晉王擄走,成了側妃?不,不可能。母親明明嫁給了父親,生了她和阿弟,在義仁堂過了二十年平靜日子。如果她是晉王側妃,怎麼會……
“看最後一張。”白無咎的聲音很輕,帶著難以言喻的痛苦。
林見鹿顫抖著展開最後一張紙。這張紙更舊,沾滿了暗褐色的汙漬,像是陳年的血。上麵的字跡很潦草,是父親的字,但寫得歪歪扭扭,像在極度恐懼或匆忙中寫下的:
“景和七年,七月初七,夜。晉王攜一女子來訪,女子戴麵紗,身懷六甲。晉王言,此女懷其骨肉,但身份特殊,不能入府,托我照料生產,並保守秘密。我應下。女子生產那夜,血崩,彌留之際,摘下麵紗……是婉清。她握我手,說‘此子無辜,求你撫養成人,莫讓他知身世’。言畢而逝。嬰兒是男,取名守義,交於陳伯撫養。晉王此後未再提此事,但年年送來金銀,名為‘診金’,實為封口。我知此事凶險,但稚子無辜,隻能守密。然,近日察覺有人暗中查探守義身世,恐事發。若有不測,見此信者,請護守義周全。林守仁絕筆。”
守義。陳伯撫養的孩子。
林見鹿腦中轟然炸開。她想起陳伯,想起那個瘸腿、沉默的老仆,想起他臨死前攥著她的銀針,想起他塞給她的虎符。陳伯確實有個兒子,叫陳守義,比她大三歲,從小在義仁堂長大,但十歲那年被送到外地學醫,之後就很少回來。她隻記得那是個沉默寡言的少年,總躲在角落看書,見到她就低頭避開,從不多話。
原來陳守義不是陳伯的親兒子,是母親和晉王的孩子,是她的……同母異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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