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1.琉球群島3
1371.琉球群島3(第3/3頁)
弟,以三千緬甸警察為基礎骨乾,組建琉球三縣的警察隊伍。
新成立的先島縣、衝繩縣、奄美縣警察局,各有警察1000名、4500名和3000名。這些數量的警察人員看起來很大,但分散到各島上之後,輕鬆很少。
以先島縣為例,有人居住的島嶼為十八個,1000名警察分散下去,平均每個島不到56人。
當然,和平穩定的時期可能不需要這麼多警察,但現在戰爭才結束,新的管理政府和原居民之間還處於磨合時期,加上之前國民黨官員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警察多一些實屬正常。
島上治安,光有警察肯定不行,警察的職責是負責??日常社會治安管理??,如交通管理、戶籍管理、接處警、刑事偵查、鄉村警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