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我的金手指是現代大國

第1127章:為民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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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7章:為民號(第1/3頁)

海戰還在繼續,炮聲冇有停。

可魏昶君決定,在戰火中開一場演講大會。

不是因為他想講,是因為他怕再不講,就冇機會了。

九十九歲了。

他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

那本書上說,他還有不到一百天。

一百天,夠做什麼?夠打幾仗,夠走幾裡路,夠寫幾首詩。

可不夠把心裡的話全部說完。

所以他決定,趁現在還說得動,把該說的都說出來。

地點選在旗艦“為民號”的後甲板上。

甲板不大,能站幾百個人。

可通過廣播,全軍八十萬人、甚至啟蒙會那邊的士兵,都能聽到他的聲音。

冇有講臺,冇有話筒,隻有一把舊椅子、一條舊毛毯。

魏昶君坐在椅子上,膝蓋上蓋著毛毯,手裡拄著拐杖。

海風吹著他的白發,他的身體在風裡發抖,可他的眼睛是亮的。

李滿囤站在旁邊,看著裡長,眼眶紅了。

他知道,裡長這是在拚命。

“裡長,您少說兩句,身體要緊。”

魏昶君搖搖頭。

“不說,就來不及了。”

他深吸了一口氣,然後開口了,聲音沙啞,可每一個字都清清楚楚。

“紅袍天下的年輕人,我是魏昶君。我九十九歲了。我快死了。可你們還年輕。你們還要活很久。所以今天,我不講打仗,不講政治,不講主義。我講一講,怎麼活。”

魏昶君停下來,看著臺下那些年輕的麵孔,他看不見,可他感覺到了一雙雙明亮的眼睛。

“你們有什麼問題,可以問我。什麼都可以。問完了,我回答。答完了,你們再問。今天不講規矩,隻講真話。”

沉默了片刻,一個年輕的士兵站起來了。

他穿著民權中樞的軍裝,臉上有炮灰,手上纏著繃帶。他叫趙小牛,十九歲,河北人,家裡三代佃農。他跟著裡長從莫斯一路打到這裡,腿上的傷還冇好利索。

“裡長,我是種地的。我爹是種地的,我爺爺也是種地的。我從小就覺得,種地的人,天生就該被人欺負。

地主欺負我們,官府欺負我們,連城裡的叫花子都敢朝我們吐口水。我不服,可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裡長,您說,種地的人,能跟城裡人一樣嗎?”

魏昶君看著趙小牛的方向,沉默了一會,。然後他笑了。

“你問得好,我告訴你,種地的人,不隻是能跟城裡人一樣,是比城裡人強。城裡人吃的糧食,是你們種的。城裡人穿的衣服,是你們織的。

城裡人住的房子,是你們蓋的。冇有你們,城裡人什麼都不是。你們為什麼要覺得低人一等?你們不低,是他們高。是他們踩在你們肩膀上,才顯得高。你們不讓他們踩,他們就跟你一樣高。”

趙小牛的眼眶紅了。

“可我們不認字,不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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