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章:改良
第1109章:改良(第2/3頁)
聲,敲打著寂靜。
終於,陳望摘下了老花鏡,揉了揉發酸的鼻梁,抬起頭,目光平靜地掃過在座的每一個人。“辦法文本,各位都看過了,第三次修訂,主要是細化了成本審核的流程,明確了進度延誤的責任界定,補充了特殊情況下緊急處置的授權條款,啟蒙會那邊,徐渭仁會長原則上同意了這些修改。”
“如果大家冇有新的、原則性的反對意見,這份協議,我今天就簽了。”
“簽了,下個月一號,就正式生效,未來三年,所有投資預算超過五百萬兩白銀的國內重大工程,鐵路、港口、電站、大型廠礦、跨流域水利,都按這個辦法來。”
“我們民會,負責成本核算、質量監督、進度控製,啟蒙會,負責資源調配、人員任命、外圍協調。”
他說的很平淡,仿佛在陳述一件最尋常不過的工作流程。
但在座的每個人,心裡都像明鏡一樣。
這《聯合監理辦法》,名義上是分工合作,提高效率,杜絕浪費,聽起來冠冕堂皇。
可往深裡一想,民會管的是花了多少錢、東西造得合不合格、有冇有按時乾完。
這是具體的、瑣碎的、容易得罪人的“執行”和“監督”的活兒。
而啟蒙會,掌握著調撥多少資源、派誰去管、協調各方關係。
這是掌握命脈的“決策”和“分配”的權力。
民會,成了那個拿著尺子、盯著賬本、在後麵吆喝“不能超支、不能偷工減料、不能拖延”的“賬房先生”兼“監工頭”。
而啟蒙會,則是那個決定“給多少米、派什麼人、先修哪段路”的“大掌櫃”和“總調度”。
聽起來是分工,實際上,民會不知不覺間,就被綁上了啟蒙會那龐大工程體係的戰車,成了它的“執行臂膀”和“質量保證標簽”。
好處是,民會得以將自己的“科學管理”、“成本控製”、“技術標準”理念,大規模植入這些決定國計民生的核心項目,擴大影響力,積累實務經驗,也能在工程實施中安排自己傾向的技術人員和合作廠商。
但代價是,民會必須為這些項目的最終成敗承擔直接的監督責任,而項目的核心主導權和最大紅利,依然牢牢握在啟蒙會手中。
更深層、也從未出現在這份公開協議中的交換,發生在三天前,陳望與徐渭仁一次極其私密的會麵中。
那次會麵,隻有他們兩人,加上各自一名絕對心腹的記錄員。
在一間冇有任何標誌的茶室雅間裡,在嫋嫋的茶香和看似閒談的氛圍下,達成了真正的默契。
徐渭仁承諾,啟蒙會控製下的行業工會、地方商會,將不再阻撓,甚至會在一定程度上“默許”民會在長江流域,特彆是中下遊那些中小工商業者、手工業主、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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