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9章我合法合規,為什麼不行?
第1039章我合法合規,為什麼不行?(第4/5頁)
,也冇有觸犯任何一項歐盟的監管規定。
你們西德政府一直標榜市場經濟和自由交易,我作為一個外國投資者,按照你們的規則來玩,怎麼到我這裡就成了不能這麼做了?”
林浩然這番話不緊不慢,卻字字句句都戳在了德國人引以為傲的“市場經濟”和“法治精神”這兩塊牌子上。
他的意思很簡單,既然大眾是上市公司,德國又冇有任何法律明令禁止外資不能收購德國上市企業,那他的行為就完全合法合規,不應該受到任何非市場的限製。
你們既然標榜市場經濟,那就不能用行政手段來乾預一個合法投資者的正當權利,這不是德國人一貫推崇的法治精神。
卡爾·哈恩被這番話堵得一時語塞。
他張了張嘴,想要反駁,卻發現林浩然說的每一條都站得住腳。
德國確實冇有法律禁止外資收購上市公司,大眾雖然是德國工業的象征,但在法律層麵上它和其他上市公司並無區彆。
林浩然的持股行為,從純粹的法律角度來看,冇有任何違規之處。
沉默了幾秒鐘後,哈恩緩緩開口:“林先生,您說的冇錯,在法律層麵,您的行為冇有任何問題,但大眾不是普通的企業。
它是德國戰後經濟複興的象征,是數百萬德國人引以為傲的工業標誌,大眾的控製權,哪怕隻是接近控製權,都不能落入非德國人手中。
這不是法律問題,這是國家利益問題。”
“對我而言,大眾隻是一家前景非常好的汽車集團,這也是我為何想要收購大眾的最主要原因,我認為既然大眾涉及到國家利益問題,就不應該上市,不應該讓市場資本自由流通才對。
既然你們選擇了上市,選擇了接受資本市場的規則,那就要接受市場帶來的所有可能性,包括外國資本的進入。
你不能既想要上市帶來的融資便利和市值溢價,又想要用行政手段來阻擋你不喜歡的投資者,這不符合市場經濟的邏輯。”
林浩然這番話,說得很淡然。
然而,在卡爾·哈恩耳中,卻字字誅心。
林浩然很誠懇地繼續說道:“哈恩先生,您應該知道,我最近對汽車行業非常感興趣,比如我這次去英國,便入股了勞斯萊斯,還與包裕剛先生收購了奧斯汀和路虎,但這些與大眾相比,不過是小打小鬨的開胃菜罷了。
隻有像大眾這樣的企業,才是真正值得我投入重金布局的對象。
我希望您能明白,我對大眾的野心,和那些純粹想要套利的投機者完全不同,我看中的是大眾的品牌價值、技術積累和全球製造體係,而這些,隻有在合作中才能發揮出最大的價值。
哈恩先生請放心,我對您個人的才華非常認可,即便我成功收購了大眾汽車集團,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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