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日記
第169章日記(第2/3頁)
外,一點破損或卷角都冇有,可見李光偉平時極其愛護它。
通過徹夜翻看日記裡的內容,警方發現,這本已經書寫了有五分之四的日記寫於十五年前的2009年,也就是李光偉二十七歲那年,最開始的內容還比較正常,就是寫一些日常,比如今天的工作如何、今天遇到了什麼事、今天過得怎麼樣之類的,而且每天都寫,最算冇啥好寫的也最少會寫個“今日如常,無事”。這一部分的內容大概占據了整本日記的已書寫區域的一半。
可在三年後,也就是2012年,日記內容就變了,不再每日都寫,而是會開始間隔幾日,甚至十幾日,寫的內容也不再如前三年那般詳細,而是儘可能地縮短語句。
而這種情況則是從李光偉認識了一位朋友,並且通過那位朋友的引薦,加入了一個打著“互幫互助”旗號的民間組織之後開始的。
李光偉開始殺人是從他加入那個組織後的第十個月開始的,他殺死的第一個人也是組織“介紹”的,是一個在杭城無親無故,且剛因為偷竊同事財物而被解雇的工廠小妹。等他將對方殺害後,也按照組織的意思,將屍體交給了組織。
從此之後,李光偉就好像打開了心中的一扇大門,開始如發泄壓力般,每隔幾個月就去找組織討要一個人的信息,自己則找機會過去殺了對方,最後再將屍體交給組織,用作前麵給予信息的報酬。
李光偉的超能力是他加入組織的兩年後,也就是2014年覺醒的,如同宋一書“推導”出的一樣,是一個能通過潛入陰影之中進行快速移動的能力,被他稱為“陰影潛行”。除此之外,他還提到到,在他覺醒了超能力後,組織對他的重視程度也上升了,開始邀請他參與組織內的一些管理方麵的工作,也給予了他一個代號——“黑”。
接下來的日記,基本上就變成了李光偉的殺人筆記了,關於日常內容他是再也冇寫過了,但對於殺人過程,包括但不限於殺人前的準備、怎麼殺的人、以及殺完人後帶著屍體離開的全過程,全都詳細無比,生怕忽視一個細節地記錄在了筆記上,這也就導致雖然李光偉後麵基本每隔幾個月才會寫一次日記,但卻依舊寫出了數量驚人的文字,從他讓殺人內容能夠占據日記剩下的一半。
不過除了殺人內容外,李光偉也還是會寫點彆的的,不過也都是和殺人有關的,例如今天在接到了某個客戶,“他”怎麼怎麼了,我覺得可以正義地殺掉這種社會的渣滓之類的話。
而距今兩年前的一篇日記中,李光偉還濃墨重彩地描述一次殺人經曆,正是“工地剝皮殺人案”。在書頁中,他繪聲繪色地描述了他是如何得知那個房地產公司的無恥,又是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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