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熟悉情況
第491章:熟悉情況(第1/3頁)
“吳書記、李市長!我們一大早就緊急討論了昨天發生的那件事,整件事情,是因前任區委書記的個人原因導致的政治事故。”
“說重點。”
“我們決定積極應訴,絕不妥協,區裡拿不出、也不可能拿這些錢出來!因為這份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說理由。”
“我剛才已經問了法製辦的同誌,根據現行法律法規,政府在合同中約定因‘生意不好’就無條件回收商鋪的條款,是不合法的。這既不符合法定的政府收回情形,也違背了基本的法律原則。”
楊區長說到這,歎了口氣,“所以,我現在就一個想法,對於這種不合理不合法的決定,必須堅決反對,政府難道還能被一些非法的理由所禁錮?吳書記,李市長,針對這種不實的請求,我堅決反對,區政府不能繼續履約。如果要履約?讓他們找前任書記吧。”
吳書記點點頭,“對,我也是這個想法!不能玩‘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那一套!我了解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老的章城市場搬遷,那是因為城市規劃,所以,老的章城市場搬遷是曆史必然!這和現在的情況,二者冇有太大的因果關係。”
“但是,據我所知,這幾年,他們組團來鬨了好幾次了!現在那一個團體已經形同銅牆鐵壁,區裡有任何動作?很可能會激起進一步的反應。”李正也順勢說了自己的顧慮。
“那就隻能動用強力手段了,來鬨事的,每家每戶抓一個最主要的…我相信這件事情能得到解決!隻要先穩住大家夥的情緒,其他問題就不是問題了,要從他們群體內部瓦解他們的這種亂七八糟的想法。”熊長平突然插了一句。
吳愛民冇表態,眼睛看著前方,一臉心事重重的樣子。
李正想了想,“這件事這麼處理,我覺得多少有點問題!現在這些商戶已經積攢了這麼多年的怨氣,所以區裡已經冇有回旋的餘地了!如果完全履約?區裡要拿多少錢出來?”
楊區長翻了幾頁,“這麼說吧,吳書記,李市長,如果要完全根據以前的價錢回收?起碼50億元。”
“50億?”
“當初造價115億,當然,還包括一些公共設施…不過,這50億還是保守估計!區裡拿不出這筆錢。”
“我知道,整個全省,不管任何縣區,要一次性拿出50億來?那都不可能,就算是市裡的市政集團,上市公司,要拿出50億現金?那也不可能。”
呂建軍這時插了一句話,“吳書記,李市長,但這合同確實是非法的,我不認為這合同合法,如果這份合同合法?等於政府下場給市場經濟做擔保,這本身就是違法的。”
這時,分管經濟建設的副市長來了一句,“現在不是討論這份合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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