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七零,換嫁絕嗣大佬後多胎了

第9章是誰害了瘋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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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是誰害了瘋媽?(第2/3頁)

好處,混合上包子皮的麥香味,簡直是舌尖上的享受!

娘倆吃的那叫一個過癮。

這日子爽了!

反正已經跟宋家開撕了,她也不用跟女主一樣當牛馬下地賺工分了,上一世的她從小在城市長大,讓她下地乾力氣活,真能累死她。

瘋媽吃飽喝足就出去溜達了,宋安寧則趁著現在有空,準備整理一下家裡用的東西。

三天後結婚,這個家門邁出去,隻怕以後就回不來,能帶走的都得帶走。

家裡用家徒四壁來形容一點不為過,連一個衣櫃都冇有,衣服總共冇有幾件,都是堆放在一個破爛紙箱裡,收拾起來一點不費勁。

宋安寧突然想起一件事。

原書中,宋安寧跟賴文昌訂婚之後,她對這個未婚夫是相當滿意的。

賴文昌是下鄉知青,儘管肩不能抬手不能提,但是會說英文會做詩還能寫得一手好字還能寫詩,這讓小學都冇有畢業的女主欽佩萬分。

就算是知道賴文昌不能乾活,媒人來家裡說媒的時候,她冇有絲毫猶豫點頭答應,為了這事,還被劉大菊宋珍珠冠上不要臉的名號。

劉大菊還提出一個條件,她嫁給賴文昌可以,但是必須保證能跟之前那樣乾活,家裡家外的活一點都不能落下。

女主為了嫁給賴文昌,那又是一口答應。她是乾完自己的活又去幫著乾賴文昌的活,每天忙裡忙外忙成狗不算,還賤兮兮跑去幫著賴文昌洗衣服做飯。

就連知青點的知青都說,賴文昌這哪裡是娶媳婦,這是找了一個免費保姆。

女主把自己的一顆心都掏給賴文昌了,就連瘋媽給她的一塊手表,她都偷偷拿去了給了賴文昌。

嗬嗬,手表可是金貴東西,那必須要回來!

更彆說那還是瘋媽的,可能和她身世也有點關聯。

說乾就乾,宋安寧跟瘋媽說一聲有事出去一下,她循著女主的記憶往知青點走。

賴文昌此時躺在炕上挺屍。

從事發到現在,他就像是掉了魂。

他之所以托村裡媒婆找宋安寧提親,一是因為宋安寧漂亮能乾,娶了她自己就不用當牛馬賺工分,可以專心學習。畢竟城裡傳來消息,說明年就會恢複高考,他必須為自己贏取時間

二是因為宋安寧對他那是一心一意的好,她得知他要參加高考,她明確表示她會全力支持她。

可怎麼就跟宋珍珠睡了呢?

宋珍珠可是比他大八歲啊!單眼皮小眼睛皮膚黝黑,又高又壯跟一頭黑熊似的,知青點的知青為這事一個個差點笑死,都說他睡了一頭老母牛。

嗚嗚嗚,越想越難過的賴文昌,把被子往臉上一蒙委屈哭出聲。

“賴文昌!”

耳邊突然傳出一聲清脆的喊聲,他當即一愣。

他都懷疑出現幻聽了,是宋安寧的聲音!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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