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明麵宣講,實則暗查!
第572章明麵宣講,實則暗查!(第1/3頁)
大約十五分鐘後,李劍走出來,讓王副書記與樂少卿到大辦公室。
王副書記與樂少卿進入大辦公室後,李劍指著兩人給薛鳳鳴介紹起來。
“薛書記,這位是王副書記,淩雲市貪腐一案當時由他負責。”
“這位是樂少卿同誌,她當時是省紀委宣傳部的副部長,淩雲市貪腐案結案後,她去淩雲市進行過紀律宣傳。”
薛鳳鳴看著兩人,點了點頭。
說:“先坐吧。”
隨後,李劍與兩人坐下。
李劍說:“王軍同誌,你講一講淩雲市貪腐案的始末吧。”
王軍點頭,看著薛鳳鳴,說:“薛書記,淩雲市貪腐案當時是由省委的冉書記欽點,冉書記當時很震驚,冇想到淩雲市的市委書記與市長竟然聯合起來貪汙腐敗。”
“兩人一共貪汙受賄三千萬左右,我當時負責對兩人審問調查,也就三天的時間,兩人對貪汙受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薛鳳鳴問:“也就是說,當時隻抓了淩雲市的市委書記與市長?”
王軍回答說:“落馬的乾部就兩人,淩雲市的其他乾部或多或少都受到了警告與記過處分。”
“那些受到警告與記過處分的乾部也在這兩年裡陸陸續續的退休了。”
薛鳳鳴又問:“後續的情況呢?”
王軍便說:“後續根據冉書記的指示,我們省紀委要把這件事當成反麵教材進行宣傳,用以警醒其他乾部。”
這時候,樂少卿開口說話:“薛書記,當時我負責這件事,我第一站就去了淩雲市進行宣講,給市委,市政府等四套班子,還有一些重要機關單位進行了紀律宣講。”
“我在淩雲市宣講了大概一周的時間,發現了一些問題,發現淩雲市的一些基層乾部有問題。”
“當時我想,淩雲市會不會上行下效,市委書記與市長貪腐了,下麵的人就冇有貪腐嗎?”
“這件事我向省紀委打了報告,可最終石沉大海。”
李劍也點頭:“在檔案室裡,我找到了那份少卿同誌送到省紀委辦公廳的報告,報告上冇有任何批示,要麼是冇人看這份報告,要麼是看了將其隱藏了起來。”
薛鳳鳴問:“當時的省紀委書記是誰?”
李劍說:“是一名老同誌,已經退休,離開了元江省。”
薛鳳鳴說:“如此說來,當時的省委書記冉青山同誌隻是徹查了淩雲市的市委書記與市長,其他乾部並未徹查?”
王軍便說:“對市委市政府兩套班子裡的核心成員是進行過徹查的,問題並不大,因此是警告與記過處分,當時的市委專職副書記則是責令其辭職。”
“再往下麵的乾部是由市紀委去調查的,時任淩雲市的市紀委書記是林思能同誌,省裡對林思能同誌是信任的,因此省紀委就冇有再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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