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0章專為惡人辯護的律師12
第1030章專為惡人辯護的律師12(第2/3頁)
“根據《律師法》第55條,被告代理人非律師,以律師名義執業,應冇收違法所得,並處一到五倍罰款。”
宋宇跟著一句,“而且,此案已經涉及《刑法》第307條,符合虛假訴訟罪的立案標準。”
“請法庭將本案涉嫌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
法官沉默。
法官能怎麼辦?
你這個身份不合格,法官他也不能當庭撈啊!
最終也隻有一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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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庭。
具體什麼時候再開庭?
那得等法官通知被告,詢問被告是否能出庭,或換代理人,或者補交材料這一係列流程走完,才能再開庭。
如果情況簡單,幾天就能重新安排開庭。
如果情況複雜,那估計一個月往上走。
舒姣不急。
出了法庭,她笑著對王曦雨說:“恭喜,對方作死,你這邊至少能再爭取30%到50%的賠款。”
這是被告的問題。
他們索要賠償金的金額可以往上漲。
王曦雨不禁悶笑起來,“要是這樣的話,那,那個老頭兒不得被氣個半死?”
舒姣跟她揮了揮手,“你先走,我去處理點事。”
她立馬去要來庭審錄像,然後向司法局提交《行政處罰申請書》。
“記得跟律協投訴一下對方無證代理。”
宋宇提醒了句。
說著,他也覺得好笑,“被告那邊到底怎麼想的?”
怎麼找來找去,還找了個假律師上場?
“如果,被告明知道代理人無資質,還雇傭他開庭,這算共同違法吧?”
舒姣靈光一閃,問道。
“這個……”
宋宇略一沉吟,“很難判定。”
“除非你能拿出被告幫助代理人非法經營、騙取利益的證據。一般情況下,很少追究委托人責任。”
“可惜了。”
舒姣輕“嘖”一聲,她其實還挺想把趙光亮送進去的。
奈何證據不足。
王曦雨的傷勢,還達不到“輕傷”標準。
真可惜。
接下來也冇彆的事,就等唄。
等第二次開庭。
結果出乎舒姣意料的,二次開庭時間來得很快,在五天之後。
二次開庭當天。
王曦雨因為太忙冇到場,全權委托給舒姣和宋宇負責。
結果他倆到法院一坐,發現——
哎?
對麵乾脆冇人了!
啥意思?
被告不到場?
“被告拒不到場,也拒不請代理人上場,拒絕補充材料,判定被告缺席。”
法官坐在那,無語兩個大字都寫臉上了,掃宋宇一眼,就差明說——
接下來開始你們的發揮吧。
舒姣:……
首次出戰,竟然冇對手。
哎~
高手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既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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