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章朱溫的為政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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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溫得知實情,絲毫不念寇彥卿舊日功勳、親信情分,即刻下詔嚴查此案、依**罪,對寇彥卿嚴加懲處、追責到底,以國法製裁勳貴,震懾朝野權貴。
此案一出,天下震動,徹底打破了“功臣勳貴可橫行無忌”的亂世潛規則,讓軍中將領、朝堂權貴皆知國法森嚴、功不抵過,極大遏製了權貴欺淩百姓、肆意妄為的風氣,極大肅正了後梁初年的吏治風氣。
在軍製改革之上,朱溫前後政策審時度勢、因時而變,完成了從戰時峻法到治世寬政的重要轉型。早在起兵爭霸、四方征伐、戰事連年的創業時期,為整肅軍紀、杜絕逃兵、嚴控軍心、強化軍隊戰鬥力,朱溫製定了極為嚴苛的戰時軍法,史稱**“跋隊斬”**:但凡一隊之中,若有將校臨陣陣亡、戰死沙場,其麾下所屬全隊士卒一律連坐斬首。
此法施行於亂世征戰之際,雖極為殘酷,卻能極大逼迫士卒死戰不退、奮勇殺敵,杜絕臨陣脫逃、棄主將於不顧的潰逃亂象。但嚴苛峻法之下,弊端也愈發凸顯:士卒一旦遭遇主將陣亡,自知必死,往往不敢歸隊、四散逃亡,寧可亡命山野,也不願回營受死。
為遏製士兵大規模逃亡,朱溫又在軍中推行麵部刺字之法,所有軍士儘數在麵頰刺刻軍號、部伍番號,以此標識軍籍、杜絕隱匿。逃亡士兵無論流落何方,但凡經過關隘渡口、州縣集鎮,皆可被官吏守軍一眼辨識、捉拿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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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峻法之下,大量無辜士卒為避連坐死罪,被迫逃離軍營、亡命山野,無路可歸、無家可回,最終被迫嘯聚山林、結夥為盜,流竄州縣劫掠為生,成為地方治安最大的禍患,嚴重擾亂民生穩定。
待到朱溫代唐建梁、天下初定、戰火漸息,亂世戰時軍法已然不合時宜、弊大於利。為安撫軍心、赦免流民、安定地方、與民休息,朱溫稱帝之後即刻廢除殘酷的“跋隊斬”連坐軍法,同時頒下寬赦詔令:凡是昔日因軍法逼迫逃亡、麵有刺字的軍士,儘數赦免過往罪責,不再追責追捕,無論麵部留有軍刺與否,一律準許歸鄉務農、安居度日,不再強征歸營、不予治罪。
政令推行之後,數十萬被逼為盜、亡命山野的軍士流民,得以卸下罪責、放下刀兵、歸耕鄉裡、重歸良民。一時間天下盜寇銳減十之七八,州縣治安迅速好轉,極大緩解了唐末以來匪患橫行、民無寧日的亂象。
在軍政權責劃分之上,朱溫精準吸取晚唐藩鎮割據、軍亂乾政、武將擅權、架空地方官府的亡國教訓,建立了一套權責分明、軍政分離、互不侵越的管理製度,徹底理順軍隊與地方行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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