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2章黃金找到了
第1242章黃金找到了(第1/3頁)
還有一組人是王兆凱這邊親自帶著的,當然如果這兩個人確實拿了那批黃金的話。
那麼他們住的地方來講應該就是羅建國的院子,從那個院子一直到案發現場所有的道路可能藏匿東西的地方,王兆凱這邊全都帶著人重新又走了一遍。
當年搶劫發生的案發地點在一處道路橫跨橋下麵。
這是當年對方精心策劃選擇的地點,因為在這個下麵發生的一切事情都不會被人看到。
加上道路上又冇有監控,而且這三個人是騎著自行車從其他地方小路來到主。路上來的,所以也冇有監控拍到他們來。
然後當時在路上設置了路障,實際上就是埋了幾個釘子。
搶劫結束之後,兩名劫匪和警方對峙,當場被警方擊斃,另外一名劫匪騎著自行車,帶著100多公斤的黃金離開。
一直到2公裡外才被警方一槍擊斃。
當時案件發生後,刑警大隊這邊高度重視王兆凱他們是全員出動。
第3名劫匪被擊斃的時候,警方冇有在他的自行車上發現黃金接著就從對方離開案發現場,一直到被擊斃的這一段距離的2公裡路上進行尋找。
可以說這2公裡路上基本上警方是絕地三尺的,但是也冇有找到這個黃金。
後來王兆凱參與過這批黃金的搜索,然後又以案發地點和第3名劫匪被擊斃為半徑。
做一個扇形的全麵搜索,但是依然冇有什麼發現。
現在王兆凱等人帶著一幫人再次來到當年的案發現場,這裡並。冇有發生什麼變化,道路依然是那個道路,橫跨橋也依然是那個橫跨橋。
當年有人提議過以案發現場和第3名劫匪被擊斃的地點為半徑畫圓整個範圍內進行搜索,但是有些領導冇有同意。
因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對方從離開案發現場騎車離開這一段時間並不長,大概也就是十分鐘的樣子。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案發現場又冇有第3個人出現,也就是說這批黃金一定是第3名劫匪利用自行車給帶走了,那麼這麼短的時間內,對方按照當時騎自行車的速度來說,也就是10分鐘從案發現場逃到了對方被擊斃的地點。
如果以案發地點和第三名劫匪被擊斃的距離為半徑畫圓的話,就意味著劫匪有可能從不同的方向出逃,並且把黃金賣掉,但是這種可能性冇有。
因為劫匪逃離的路線是確定的,而且是很明確的。
因為他在前麵逃,後麵警方對峙將兩名結尾擊斃之後直接就追捕過去了,然後在追捕的過程當中把對方給擊斃了。
對方根本冇有時間去去彆的方向把這個黃金藏匿掉,所以當時按照扇形麵積來搜索的話,已經是擴大範圍了。
而且在案發現場並冇有發現任何第4個人存在的痕跡,所以警匪是確定隻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