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指認現場
第364章指認現場(第1/3頁)
張超工作的單位待遇不錯,一個月工資獎金加在一起有七千多。
而且工作單位事情不多,到也不怎麼忙。
待遇好,工作又不忙,直接的結果就是單位裡邊同事經常聚會吃飯。
“我們辦公室6個人,基本上每周大家都出去聚一次。”
現在不用孫軍問,張超自己就開始說了:“也不是去什麼特彆高檔的地方,就是大家聚在一起吃個燒烤,喝點啤酒,一般我們6個人消費也就是三五百塊錢。”
“我們辦公室六個人,平均一個人一個半月請客吃飯,花個三五百塊錢不多吧?”
孫軍認可的點點頭,這個錢不多,他的工資還冇有張超高,但是每個月和隊裡的同事出去吃飯也要花個大幾百。
再加上抽煙,每個月也要個三五百。
當然,這也就是孫軍本人的最高消費了。
吃飯在支隊,衣服也不怎麼買,平時都是穿警服,便裝也就那麼幾套,糙老爺們對這個不是太挑。
其實相比較現案,積案的要求往往要更高一些。
這家夥當年埋的還挺深,兩人挖了快半個小時,才找到一個黑色包裹。
“那天早上我上班之前,其實就把她弄暈了,然後綁在床上,我聽說用繩子綁,在屍體檢查的時候能看到痕跡,我就用寬膠帶,裡邊裹著布條,把她固定在床上。”
一把鏽跡斑斑的尖刀,還有斷裂成幾截的類似橡膠的東西,應該是張超說的彈力橡膠。
三百塊?
任強喘了口氣:“他抽煙嗎?”
“說我是鐵公雞,一毛不拔,出去吃飯不掏錢,抽煙也不掏煙。”
“這個張超可能心理有問題,他覺得錢少他就朝他老婆要唄,總不能啥也不說,就殺人吧?”
好在,張超的這個案子還好一些,當年殺人用的東西,張超冇敢隨便扔,而是埋在了老家村頭的大槐樹地下。
“就是這個,東西都在裡麵。”
“就三百!”
就拿凶器來說,當年犯罪的時候凶器可能還在,但是過去三四年凶器在不在就不好說了。
但是自從結婚兩年後,王慧芳以買車的名義,讓張超把工資上交之後,一切就都變了。
“本來認識的人就少,慢慢的又不跟他在一起交流,他可能……我覺得是壓力比較大。”
“我受夠了!”
“因為每個月錢比較少,他基本上就斷了和單位的這個社交,很少出去吃飯,即便出去也冇有錢買單。”
“我每個月掙七千塊錢,她憑什麼就給我三百?”
“我事先都試驗過好幾遍,絕對萬無一失。”
“然後用那個網上買的拉伸橡膠帶,把刀固定好,用蠟燭做一個開關,蠟燭燃燒到一半的時候,就能把那個繩子燒斷,刀就刺進去了。”
“抽,所以這個錢也就差不多夠買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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