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檢查組出發,李光明再三強調
第724章檢查組出發,李光明再三強調(第2/3頁)
怕隻有當事人自己才能體會。
楊文濤正色道:「書記,您放心!立新就像我自己的子侄一樣。我如果去了粵省,一定替您看好他,絕不會讓他亂來,更不會讓他影響到您!這點,我向您保證!」
這既是蔡一真對他的信任,某種程度上,也是一個「交換」。
蔡一真為他安排更好的前程,他則需在粵省照拂蔡立新,確保老領導冇有後顧之憂。
官場之上,利益與情誼,往往如此交織。
「好,好,你有這份心,我就放心了。」蔡一真點了點頭,神色稍緩。
又交談了幾句,楊文濤便起身告辭。
下午兩點,零陵市委市政府大院。
兩輛中巴車已經發動。
市長劉毅站在為首的中巴車旁,與前來送行的市委組織部長馮誌舒低聲交代著工作。
這次前往桃花縣調查豐源礦業「12·23」較大安全生產事故,陣容可謂強大。
市長劉毅親自帶隊,成員包括市委常委丶市紀委書記範光輝,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章德明,分管國土資源的副市長林偉生。
以及市政府辦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丶市國土資源局丶市衛健委丶市紀委監委丶市委宣傳部等部門的負責人和骨乾,一行足足十八人,浩浩蕩蕩。
這陣容,既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事故的高度重視,也預示著調查的規格和力度絕不會低。
臨出發前,市委書記李光明親自來到他的辦公室,兩人關起門談了二十多分鐘。
李光明的意思很明確:事故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必須嚴肅調查,厘清責任,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給死者家屬和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但同時,李光明也意味深長地強調,調查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清「領導責任」丶「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
不能搞擴大化,更不能因為一起事故就否定一個地方的整體工作和班子。
最後,李光明還看似無意地提了一句:「成功同誌年輕,有衝勁,是棵好苗子,這次對他也是個深刻的教訓……調查處理,也要註意方式方法,把握好度。」
這話從市委書記口中說出來,潛臺詞再清楚不過了。
李光明對王成功的賞識是眾所周知的。
他口中的「分清責任」,潛意思就是:該企業擔的直接責任讓企業擔,該部門和分管副縣長擔的主要責任讓他們擔。
至於王成功這位政府主要領導,最多就是「領導責任」,而且是「失察」之過,並非主觀故意。
再加上有縣委書記姚海生可以分擔,最後對王成功的處理,很可能就是個不痛不癢的「記過」處分。
按照《黨紀律處分條例》,記過的影響期是十二個月,期間不得晉升。
這個處罰,對一名正處於上升期的年輕縣長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