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容缺審批
第452章容缺審批(第2/3頁)
誰的?」
「有時候企業報來的材料,確實不專業,缺東少西,我們指出問題,他們還嫌麻煩。告知單寫得清清楚楚,可下次來還是老樣子。」
「不同時期丶不同領導對某些規範的理解可能不一樣,我們具體辦事的也很難做。有時候a項目這麽通過了,b項目類似的就不行,企業就有意見。」
通過深入調研,王成功對問題的症結有了更清晰的把握:
一是審批標準細化丶解釋權模糊,導致自由裁量空間大,執行尺度不一;
二是流程僵化,缺乏彈性,任何非關鍵環節的微小瑕疵都可能導致整體流程「熔斷」重啟;
三是責任導向趨避風險,審批人員「不敢為」丶「不願為」,寧願「按規定」退件,也不願承擔可能的責任;
四是部門間信息壁壘仍存,協同不足,讓企業反覆提交類似材料。
找到了病根,如何開藥方?
王成功苦苦思索。
既要提高效率,又不能突破法律法規底線;
既要給企業鬆綁,又要確保審批質量丶防控風險;
既要觸動現有流程,又要讓審批部門能夠接受丶願意執行。
一天晚上,他翻閱珠三角優化營商環境的先進經驗材料時,看到了「容缺受理」這個詞,眼前一亮。
但仔細研究外地做法,大多局限於簡單的「容缺後補」,即允許非關鍵材料暫時缺失,先受理審查,限期補正。
這有一定效果,但似乎還不夠係統,對「容缺」的範圍丶責任丶後續監督缺乏有力約束。
結合在星城市的調研實際,一個更係統丶更具操作性的想法在他腦海中逐漸成型。
王成功連忙召集何彩雲丶陳建新丶陳偉亮丶張勇軍,5人一起討論丶完善。
「我們不能隻學表麵的容缺,我們要建立一套針對『強省會』戰略重點項目的全流程丶受監督丶可追溯的綠色通道審批服務機製。」
王成功在白板上畫著流程圖。
「首先,要明確範圍。不是所有項目都能進綠色通道。必須是列入省丶市『強省會』戰略重點項目清單的,或者是投資額大丶帶動性強的標誌性項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實行清單管理。」
「其次,關鍵是建立『容缺審批』機製。對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條件或申請材料有欠缺的,在申請人書麵承諾按規定補齊的情況下,審批部門可先行受理,進入審查程序,同步開展審核丶公示丶現場勘查等工作。
將以往的『材料不齊不能辦』,變為『一邊補充材料,一邊並行審批』,大幅壓縮等待時間。」
「但『容缺』不是『亂缺』。要製定清晰的《容缺受理材料清單》,明確哪些是核心要件,缺一不可;哪些是非核心丶非原則性材料,可以容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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