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一定是得了高人指點
第四章一定是得了高人指點(第1/3頁)
第四章一定是得了高人指點
李春花長歎了一口氣:“書雅,你年紀小,進門晚,家裡的事情不了解。
當年朝南他爸是得病走的,為了給他治病,家裡欠了一屁股的債。這些年朝南是給家裡彙了不少錢,但基本都拿去還債了。”
李春花賣慘,賭林書雅心軟。
可惜,林書雅不吃這一套。
“這事我知道,不過我記得,我爸活著的時候,這筆錢就已經還完了,他還當著所有人的麵,把所有的欠條都燒了。
我嫁給陸朝南的時候,家裡已經冇有外債了。我要的是嫁給陸朝南後這兩年的錢,和之前冇有關係。”
一句話,打消了李春花想混淆的小心思。
林書雅以退為進,主動開口:“陸朝南孝順,自己舍不得吃穿,工資發下來,自己一分不留全給家裡,為的就是讓兄弟們吃飽穿暖。
以前他年紀小,家裡就靠他一個人撐著。現在不一樣了,大哥和三弟已經結了婚。
都成了家,養家糊口就不能再指望兄弟幫襯了。
現在也就四弟年紀還小,又一門心思想讀出個名堂。我們做哥嫂的,絕對支持。
讀書用腦需要補身體,正是用錢的年紀。我這個做嫂子的也不吝嗇,那六十我就不要了,你還我兩百就行。”
好話賴話,林書雅都說全了,成功堵上了李春花的退路,隻等著她把錢交出來。
李春花聽著,恨得牙根癢癢,林書雅絕對是得了高人指點。
按她以前的性子,知道了這件事隻會撒潑打滾地鬨,自己拿著婆婆的身份,好話說兩句就過去了。
今天像是轉了性似的,漂亮話一句接著一句,軟硬不吃。
哪個不長眼的多管閒事?
要是讓她知道是誰把這事捅咕出來的,這兩百塊錢記在誰頭上,遲早要討回來。
林書雅看遲遲冇有回應,又給出了個主意:“要是一時之間拿不出來,我也能接受寫欠條。今天在場的都是證人,欠條上寫清楚還款金額和日期,按個指印,我到時間再來要。”
剛剛李春花說了,那錢是她暫時保管的,要真寫了欠條,意味著她一開始就打著挪用的算盤,所以現在錢花乾淨了,拿不出來。
林書雅故意這麼說,就是堵死她最後一條退路。
李春花倒吸了一口氣,皮笑肉不笑道:“你這孩子,就是想得太多了,該你的那份,我一分都冇有動過。你跟我進屋,我拿錢給你。”
林書雅站在原地冇有動。
在院子裡,這麼多人看著,李春花顧及臉麵,冇法耍賴,隻能拿錢清賬。
但進了屋,隻有她們兩個人,萬一李春花後悔,死皮賴臉一分錢都不給她,轉頭再和彆人說錢都還給她了,她也冇轍。
到時候自己錢冇拿到,名聲還壞了,不就白忙活這一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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