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申請出戰

第825章不砍價,冇有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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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5章不砍價,冇有靈魂(第1/5頁)

「至於主觀......」

「講的是你個人怎麼想的,有冇有事前預謀,在明知道觸及犯罪的情況下,為了讓自己獲得最大利益,還堅定的去做。」

「隻要承認了這一點,或者被蜀黍給繞進去,那基本上就是『吃個桃桃丶好涼涼』了。」

「比如蜀黍會問:你這個錢賺的這麼容易,難道就不懷疑裡麵有冇有什麼貓膩?」

「你一旦回答:我當時確實心裡有過疑惑......」

「那好了,這叫:【應當知曉】,具有主觀故意。」

「再比如:是不是因為人家罵了你,罵了你父母丶妻兒,所以你在衝動之下...就動手把人給打了?」

「你要是回答:他嘴實在太臭,罵我也就算了,他竟然罵我父母.....」

「恭喜你,喜提『故意傷害罪』。」

「可要是說....是對方上前逼迫丶想要推搡,我拿手擋開,他自己摔傷了呢?」

「這就叫:過失了!」

「達不到重傷標準,我不構成犯罪啊!」

「所以說.....很多問題其實都是陷阱,是蜀黍在引導你,朝著他們『設定』好的方向在走。」

「也是咱們去會見當事人的時候,要著重詢問丶了解清楚的地方。」

「大家應該都知道.....」

「刑事案件中,哪怕客觀行為上確實達到了犯罪標準,但如果在主觀上.....嫌疑人並冇有犯罪的故意,那就不一定能構成犯罪。」

「這也是我們律師在考慮能不能打『無罪辯護』的時候,最基礎的條件之一。」

眾人聞言紛紛點頭。

金勝這哪裡是在聊『八卦』話題....分明是借著『機會』,提點大家在業務上的能力啊!

為什麼說蜀黍最討厭的人,是刑事律師?

不僅僅是....一個要把人送進去,另一個要把人撈出來。

雙方的目標丶立場天然相反!!

而是因為....刑事律師本身的工作內容,就是需要時時刻刻去站在『蜀黍』的角度上,研究他們會用什麼套路,自己該怎麼應對。

每次當律師一介入,便等於頭上懸著『放大鏡』,開始玩『大家來找茬』的遊戲。

你說....蜀黍心裡能痛快嗎?

換誰都會不爽吧!

金勝默默將眾人的表現看在眼裡,心裡暗暗點頭....很好,冇有真的當成『八卦』來聽。

不懂自我增值之人,是冇有培養價值的。

再次喝了口咖啡潤潤嘴唇,金勝繼續開口說道:「第三種,上門的蜀黍超過了3個以上,標準抓捕姿態丶戴手銬丶全程錄音錄像。」

「同時,還會出具拘留證丶搜查證,把住所翻個底朝天,扣押所有電子設備,手機丶筆記本丶桌上型電腦...等等。」

「這是案件事實基本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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