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0章你打報告,我批條子!
第820章你打報告,我批條子!(第1/5頁)
「叮鈴鈴......」
剛給自己泡了杯咖啡,放在辦公桌上的手機響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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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勝端著杯子,不緊不慢的坐回到椅子上,拿起看了看。
是一個陌生的魔都本地號碼。
「你好,請問找誰?」
「金律師嗎?我是白濤.....」
「哦...是白警官啊!您好丶您好.....」
冇想到,白濤的效率可以啊!
上個星期提交的資料,3個工作日就打電話過來了。
要是蜀黍們全都這樣......
不過這也就是想想,實際上是絕對不可能的。
畢竟:職場摸魚,人人都愛嘛!
「金律師,我們所裡開會研究過了,罪名定性為『尋釁滋事罪』,確實要比故意傷害罪更為合適。」
「今天一早,上頭已經批準了。」
「另外,關於『諒解效力』撤回的申請,我們經過核查,認可該撤回行為,原先的諒解書,不再具備法律效力,不再作為『取保候審』的重要參考因素。」
「同樣,在新的『諒解』達成之前,也不會再作為後續從寬處理的參考依據。」
「就在剛剛,我們已經通知了彭岩丶彭珂丶朱越三個嫌疑人,要求他們下午3點鐘之前到達治安所。」
這是在告訴金勝,治安所準備變更強製措施了。
但這些話的順序.....很有意思。
偵查階段,如果發現罪名認定有誤,辦案機關應該依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結合已查明的案件事實和證據,直接依法變更罪名。
而變更後,需及時告知嫌疑人及辯護人,重新評估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
若新罪名的量刑更重,可以依法調整或撤銷取保候審措施。
可白濤現在.....卻準備用『諒解效力』被受害人主動申請撤回,不再作為前期『取保候審』主要參考因素這一點,重新將幾人羈押。
這樣一來,就暗暗避開了治安方麵,工作存在『失誤』的嫌疑。
果然,一涉及到『自身』,公職人員能爆發出來的才智丶計謀.......都是無可比擬的。
這也變相解釋了,為什麼這次的效率會這麼高了。
還是得『逼』一下啊!
金勝無聲的笑著搖了搖頭。
電話那頭,白濤在停頓了幾秒後,又接著說道。
「金律師,有個事我得先提醒你一下。」
「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們在核查你方申請撤回『諒解』的時候,打過幾個正式的電話。」
「上個星期五完成後,我們將核查結果,以書麵的方式,告知了對方。」
「郵政專項快遞件,昨天下午就已經顯示送達了。」
「我估計.....彭岩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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