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0章千萬彆自證
第750章千萬彆自證(第2/2頁)
1124條第二款之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60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冇有表示的,則視為放棄受遺贈?。
而在法定期限內,答辯人已通過『口頭的方式』,於2024年9月14號,在唐明方葬禮當天,向被答辯人王安娜,以及遺產法定繼承人唐柔丶唐宗良丶程美菊等人明確表示過....『接受遺贈』。
並承諾,會在女兒唐柔成家後,將兩處不動產全都交給她。
附1:錄音原件一份。
9月18號,張秋月和房產中介劉宇超先行簽訂了房產委托管理協議.......
附2:協議原件。
9月19號,張秋月和商鋪目前租賃人肖美琪同樣也先行簽訂了一份『優先續租』合約。
等25年10月份,上一份3年之約到期後,自動續約3年,租金上漲10%。
附3:合約原件。
基於以上三項證據,證明答辯人在法定期間內,已明確表示接受遺贈,不存在喪失權利的情形。
【二,答辯人提起的本訴,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非惡意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