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8章隻要你開口,我就能送進去
第658章隻要你開口,我就能送進去(第1/2頁)
不等金勝開口問,周輝便從一旁拿過一個卷宗袋,直接遞了過來。
「金律師,除了法院寄過來的東西之外,裡麵還有我們當初簽的投資協議,轉帳記錄丶聊天記錄......」
「好,我先看看。」
金勝立即伸手接過。
打開後,第一個映入眼簾的,便是法院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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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區人民法院。
案由:合同糾紛。
被傳喚人:周輝。
2024年12月27日,下午2點,第9審判庭。
距離今天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金勝往後翻。
應訴通知書丶舉證通知書.....
民事起訴狀。
原告:彭小娟,女,58歲。
被告:周輝,男,37歲。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返還原告投資款240萬元整。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200萬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律師費10萬元整。
3,判令被告承擔案件受理費丶保全費丶保全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係親戚關係。
2022年4月28日,被告人周輝工廠經營不善,虧損嚴重,急需一筆資金恢複生產。
原告得知後,便主動提出入股。
雙方經過商議,達成240萬總金額的協定。
當天,原告通過手機銀行,向被告帳戶轉入40萬元整。
5月16日,再次轉入200萬元整。
共計240萬元。
2022年5月29日,雙方正式簽訂投資協議。
本著共同發展丶平等丶誠信丶自願的基礎上,被告以廠房租金丶機器丶庫存丶原有銷售渠道丶客戶,估值800萬。
原告以240萬元入股,占據30%股份。
並對紅利分配,做出明確約定。
工廠生產銷售丶外貿丶加工,的寵物類服飾,在扣除所有成本之後,純利潤為平均每件8元上下。
被告承諾,凡工廠生產一件,原告便可獲得2元分成,每月15號結算。
如果連續兩次未準時結算,便可視為被告違約。
除返還240萬投資款項之外,還需賠償約定的違約金200萬元整。
2024年10月丶11月,被告連續兩個月未和原告結算。
已經造成了違約。
原告多次催討無果,遂向法院起訴,保障自身權益。
根據《民法典》577條丶578條丶585條......
下麵則是240萬的打款記錄,綠泡泡聊天記錄,投資協議......
最後麵,是周輝這邊弄的轉帳記錄。
從2022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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