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一切就緒
第604章一切就緒(第1/2頁)
聽著揚聲器中傳來的幾個關鍵點,金勝心裡舒坦了。
教唆王昊作虛假陳述丶給假口供丶毀滅證據。
這已經觸犯了《刑法》306條,辯護人妨害作證罪,也就是俗稱的律師偽證罪。
本書由??????????.??????全網首發
辯護人丶訴訟代理人毀滅丶偽造證據,或威脅丶引誘證人作偽證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尤其還涉及了販賣『神仙水』這種新型d品的線索。
妥妥屬於加重情節。
有了這份東西,秦彥基本上完犢子了。
哪怕他關係再硬都冇用。
彆看平時這個主任丶那個書記的叫得『親近』。
真要出事喊『救命』,信不信一個個跑的比兔子還快。
趨利避害,人之本性。
咖啡館包廂內........
施俊霖心情同樣如此。
大家都是專業人員,一聽就知道有什麼問題,涉及哪種法律風險。
不得不說,秦彥還真是倒黴。
在現實中,特彆是民事案件這塊。
很多律師看在『錢多多』的份上,都會教委托人怎麼應對丶或者查漏補缺。
為了打贏官司,可謂是手段儘出。
但他們也會看人丶分場合丶重分寸.......
說些模棱兩可的話,儘量避免被拍到丶被錄音。
哪怕最後真出了啥問題,也不需要太過擔心。
反正被查實了,最多認個錯,罰個款,損失點錢。
虛假陳述,又不代表虛假訴訟。
亂說話丶說謊話的例子還少嗎?
最後有幾個會出事。
尤其是經濟糾紛丶債權丶合同這一類的。
為了利益,那是連眼睛都不帶眨一下,張口就是瞎坤巴扯淡。
嚴格意義上來說,民事案件上法庭,其實就是換個有裁判的地方,雙方坐下來擺事實丶講道理,防止惱羞成怒,把事情解決掉。
請律師,可以看做是花錢找了個幫手,一起來找茬。
談的攏就談,談不攏就判,不服就上訴,再輸就得認丶認了就履行丶耍賴上執行丶限製高消費丶外加兩次拘丶給了才算完。
這叫『九句』真言。
而秦彥倒黴就倒黴在案件性質轉變這一點。
坤腳一露,《刑法》標註。
怎一個慘字了得。
所以才會說,刑事律師風險高。
在一些『敏感』案件中,很容易會遭到人身威脅丶職業報複。
尤其是在辯護行為,觸碰到了公權力利益的時候。
那真是一步一個絆子。
住酒店被查房丶出行遭車禍丶行使閱卷丶會見等權利受阻丶公訴人拒絕溝通丶法院門口進不去丶駁回公開審理丶限製獨立辯護權.......
隻有你想不到,冇有彆人做不出。
甚至連你為之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