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從細節處入手
第371章從細節處入手(第2/2頁)
告。」
「給出的等級是:重傷...」
「根據《刑事訴訟法》丶《治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一旦涉及致人重傷的案件,無論起因是什麼,在訊問過程中,必須要進行同步的錄音錄像。」
「既然眼下冇有,那第一份筆錄就要作為『非法證據』,直接予以排除。」
「因為我實在不清楚,其中是否涉及了『誘供』丶『逼供』.....等非法手段。」
「而這第二份,正是基於第一份基礎上進行的補充說明。」
「因此同樣要予以排除掉。」
「哪怕到了法庭上,我相信法官也一定會支持這個論據的。」
「喬檢察官,你說是這個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