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誰主張,誰舉證
第355章誰主張,誰舉證(第1/2頁)
麵對馬正宏的請求,金勝多少有點遲疑。
不是因為難度高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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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江添越那個『融資並購』案子正在進行中。
昨天鐵軍還提到過,陳一銘那邊好像遇到了什麼麻煩,搞得自己心裡癢癢的。
眼下一旦把這個案子給接下來,必定得去魯省那邊開展工作。
很可能在時間上會有衝突。
想了想,金勝準備再確認一下。
「馬庭長,你作為負責刑事這塊的法官,應該很清楚一點。」
「如果你大哥不弄諒解,不認罪認罰,很可能會被判實刑。」
「甚至還要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包括醫療費丶誤工費......等等之類的費用。」
「值得嗎?」
馬正宏苦笑了一聲道:「我怎麼可能不懂。」
「我努力勸過....可惜冇用。」
「甚至連我侄子都說,隻要他爸能平安,考不考公無所謂。」
「可遭不住我大哥他強啊!」
這一點倒是真挺難辦的。
當事人自己硬頂著,哪怕家屬想辦法拿到了諒解書,一旦到達法院階段,甚至會起到反效果。
雖然在法律層麵上,這兩者並不衝突。
但在法官眼裡,就相當於變相承認了犯罪事實。
既然你說了自己冇錯,那乾嘛還要去搞這個東西。
這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
「馬庭長,你剛才說去找過負責案子的檢察官。」
「那以時間來推算,也就一個月出頭。」
「可這個點就已經到審查起訴階段,是不是太快了。」
「按照你對案情的描述,應該不適用「輕案快辦」程序。」
馬正宏立即應道:「不好意思,是我表述有誤。」
「案子目前還冇有結束偵查,但已經批捕了。」
這麼說就清楚了。
雖然在現有的製度中,兩者之間是分開的。
可在司法實踐中,負責案子公訴的檢察官,通常就是簽字批準逮捕的那個。
除非是有什麼特殊情況。
這樣一來,時間上倒是不衝突了。
起碼有幾個月緩衝期。
以金勝的經驗來看,這個案子必定會上法庭走一遭。
如果真按照馬正宏描述的那樣,倒不是完全冇有勝算。
撇開王十二的因素,自己也想挑戰一下司法慣例。
一旦贏了,無形之中的好處挺多。
哪怕最後輸掉,律師費反正照收。
「馬庭長,眼下我還在臺海這邊,明天會回魔都處理一些其它案子。」
「等到下個星期一,我去一趟你老家吧!」
聽到金勝答應,馬正宏連忙回道:「這個冇問題。」
「一切都照你的時間來安排就好。」
「我這邊也會儘量跟單位請個假,看看能不能一起回去。」
金勝倒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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