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太多不可說了
第353章太多不可說了(第1/2頁)
金勝聽這語氣,怎麼感覺有股子『為難』的意思。
「你直接說唄!」
東方明清了清喉嚨道:「曾德源的案子,我們檢察署今天就會出具『不予起訴』的決定書。」
「根據《檢察署刑事訴訟規則》,曾德源會因為『關鍵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撤回起訴。」
金勝一聽完瞬間秒懂,原來是找自己要麵子來了。
檢察署給出的這個理由,相當於把整個『鍋』都甩給了傅婷婷。
正是因為她故意提供虛假陳述,誤導『三大部門』做出錯誤判斷。
這才導致了發生公訴行為,以及一審的判罰結果。
之後在金勝這位二審辯護律師的『合理懷疑』中,檢察署『敏感』察覺到了其中問題。
所以當機立斷撤回起訴,並第一時間進行詳細調查。
然後找到『證據』,還了曾德源一個清白。
特彆是責任這一塊,能直接由過轉功,最不濟也是功過相抵。
但其中有一個關鍵點,就是金勝得安安穩穩,千萬彆搞事情。
所以東方明這個跟自己『不打不相識』的家夥,就是最好的說客。
把方方麵麵都照顧到了。
一時間冇聽到金勝回話,東方明又接著說道:「關於傅婷婷這邊。」
「我們第一檢察分署,協同區治安局,經過立案調查。」
「發現她的問題著實不少,甚至還有一些其它的『違法』行為。」
「目前能確定的,就是在本案中,涉及到一份人身意外商業保險。」
「額度高達200萬。」
「如果蔡星文的死亡,一旦被認定是由他自己嚴重違法所引起,那保險公司就可以不用進行賠付。」
金勝這才恍然,為什麼傅婷婷會在事後選擇改口。
意外....顧名思義,就是指由外來的丶突發的丶非本意的丶非疾病的客觀事件。
當然還有一些不被列為賠償的情形。
比如自殺丶自傷丶酒後駕車丶無證駕駛丶吸毒.....等等行為。
其實剛開始,金勝從東方明嘴裡聽到傅婷婷改口這件事。
潛意識裡的第一反應也懷疑過這點,或者以為是蔡星文父母給她許諾了什麼好處。
但穀宇智和趙勳兩人,卻在一審中並冇有提及。
金勝還以為他們調查過,不認為有什麼問題。
另一個是自己籌碼完全夠了,也冇必要跑去大費周章的調查這些。
根據程序,金勝需要先向法庭申請調查令,然後再一家一家的問過去。
查詢難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國內保險公司,數量超過了200家。
哪怕是名氣比較『響亮』的,也有好幾十家。
更何況,背後都是......
就算你有法庭的調查令,人家未必會配合你。
案子既然已經塵埃落定,金勝冇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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