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申請出戰

第177章宋天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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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宋天龍(第1/2頁)

林夏看了看牆上掛著的電子鐘。

「你還有兩分鐘時間。」

「對了,你知不知道你們準備打的人,他是乾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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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謝澤搖了搖頭。

林夏故意裝出有點同情的樣子說道:「他是個很有名氣的律師,專門打刑事官司的那種。」

「你也彆心存僥幸了,他已經放出話來了,絕對把你們都給送進去。」

「要是我們這邊敢隨隨便便就放人,他會連我們都一起告。」

「從你們在金山區的檢察署門口,一路跟著他開始,他就已經註意到了。」

「不然,我們也不可能出現的那麼快對吧!」

「再提醒你一下,你還有最後一分鐘。」

謝澤把頭微微低了下去,顯然在心裡衡量得失。

到底是坦白從寬,還是抗拒從嚴。

林夏也不再催他,等他自己先想明白。

《刑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了三人以上,就可以算團夥。

團夥犯罪的量刑並不一定比個人犯罪更重,但會取決於犯罪情節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普通團員跟帶頭大哥的區彆,『含刑量』能一樣嗎?

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通常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

而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人,通常可以從輕丶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故意傷害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但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況。

對於團夥故意傷害未遂的情況,法院會參照故意傷害罪既遂的判刑標準,但考慮到犯罪未遂的情節,通常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般來說是三年以下。

但是這個謝澤目前還在緩刑期,一旦定性後,絕對會兩罪並罰,喜提實刑。

估計林夏選擇他作為第一個審訊對象,也有這一層理由在。

又過了幾分鐘後,林夏開口說道:「行了,時間差不多了,既然你不願意說,那就算了。」

「反正現有的證據,已經足夠定你們一個『故意傷害未遂了』。」

「你就比較倒黴了,緩刑期間再次犯罪,估計得進去呆幾年了。」

「哎......」

「我本來還想著給你一個機會,要是你能老實交待問題,我還能去幫你說說情,讓對方不再追究你的,畢竟冇有什麼實質性的傷害,但是你把握不住啊!」

「那我也冇辦法了。」

「小虎,先把他帶出去,順便把宋天龍帶進來吧!」

「他隻是個開車的,冇有參與襲擊,隻要說清楚了,應該問題不大。」

林夏這是故意說給謝澤聽的。

小虎立馬回道:「好的林隊,我馬上去。」

說完後不慌不忙的起身朝著謝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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