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舒坦了
第140章舒坦了(第1/2頁)
幾天後,金勝接到了張琴的電話,朱大昌案子的判決下來了。
法院最後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罪」,來了個判二緩三,附帶民事賠償十七萬。
倒也還算在金勝的心理預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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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法官最後還是認定了,朱大昌前麵揮舞的那兩下,就已經形成了防衛。
邱光偉冇有進一步做出威脅人身安全的動作,朱大昌最後把對方致死的這一下,已經超出了防衛認定範圍。
現在判二緩三,還附帶民事賠償,算是給兩方都有了交代。
判決書中,也有詳細的事實與認定的說明,以及法條的引用。
依據主要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第六十七條。
第一,案發當時朱大昌的行為,是源自於自衛,犯罪情節較輕,可是造成的後果比較嚴重。
第二,看到邱光偉倒地後立馬上前救治,並積極向警方說明情況,這叫有悔罪表現?,算自首情節。
第三,因為朱大昌做過心臟搭橋手術,家庭經濟條件優渥,這叫冇有再犯罪的危險隱患。
聽張琴說,反正朱大昌自己很滿意這個結果,並表示不再上訴了。
法官這個判罰,應該是算準了朱大昌的心理活動。
反正又不缺律所的律師費,金勝也樂得清閒。
隻是未竟全功,有點小小的不甘。
「過失致人死亡」跟「正當防衛」的含金量怎麼比。
雖然人目前都在外麵,但一個身上套著枷鎖,一個完全清白自由,性質不一樣啊!
不過章權的臉,此時肯定已經被打的『啪啪』響了。
金勝不知道的是,魔都的法律圈子內,從判決出爐的那一刻,就已經謠言四起了。
同樣,權景律所內,馬上也要開始大亂鬥模式了。
...........
12月19日,金勝接到了劉隊的電話,沈朝陽前一天在山城準備坐飛機前往冰城的時候,被抓了。
目前已經押解回了旌陽。
果然,蜀黍如果真心發力調查的東西,速度還是很有保障的。
半個多小時後,金勝一個人先來了治安局,暫時冇有通知楊燁,這是劉隊特意囑咐的。
在門口登記後,進了辦公大樓。
5樓經偵大隊的辦公區。
「劉隊」
「來了,先坐下,我大致的跟你介紹一下情況。」
「好」
金勝坐下後,劉隊拿出了一份文件說道:「我們已經給沈朝陽做了口供,一開始,他隻承認關於跟楊燁借錢的事。」
「不過,這人就是一個法盲。」
「他一直以為,假借投資養生會所的名義,去跟楊燁借錢,隻是普通的經濟糾紛,並不屬於犯罪。」
「直到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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