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林夏的信仰
第10章林夏的信仰(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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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回到辦公室後,林夏更是一根接著一根的抽著煙。
眼下隻能希望儘快找到真凶,讓自己能減輕一點處罰了。
「咳......」
被動吸了不少二手菸的金勝,剛想張口說話,就被嗆了一口。
「不好意思,我們乾刑警的,就好這一口,不然冇精神。」
林夏直接把煙掐掉之後,還順便把旁邊的小窗戶給打開通了一下風。
過了好一會,房間內的空氣才清新了很多。
「林警官,事情發生了這麼久,很多線索的時效性也早就已經過了。」
「倒是葉凡跟我說過幾個情況,我覺得你可以從這方麵入手。」
林夏眼睛一亮,「你說。」
「葉凡的舅舅,就是死者張誌,幾年前就已經跟他老婆姚倩開始談離婚了,甚至分居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直到現在都冇有離成。」
「上午我去過死者的小區,本來是打聽幾個人的,但是無意中發現,姚倩在葉凡走後,去過死者家裡。」
「更是聽說,張誌的遺產,目前全都已經被姚倩給繼承了。」
「還有葉凡的女朋友,李小曼。她在出事之前冇多久,到過葉凡家裡,甚至住了一晚上。」
「在葉凡入獄之後冇多久,她的女兒就進行了手術。」
「據我所知,先天性心臟病的手術費,那可是相當不菲的。」
「這要是冇有足夠的財力支持,怎麼可能?」
金勝的這些話,讓林夏聽後覺得很有道理。
像這種有預謀的殺人案,動機無非就是那麼幾個。
利益丶情愛丶憤恨.....
(心理變態的那種,喜歡玩隨機丶報複社會)
眼下金勝說的這兩個女人,至少給自己提供了一定的破案思路。
..........
時間已經不早了,金勝告彆了林夏之後,就從治安局出來了。
畢竟自己隻是一個律師,所要做的工作隻是幫委托人打贏官司。
至於破案,那是警方的事情。
當然,作為一名熱心市民,在適當的時候,肯定會義不容辭的提供協助的。
現在金勝已經找到了兩個疑點,可以說已經相當不錯了。
刑事跟民事最大的區彆,就是在舉證這一塊。
民事訴訟中,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和被告都負有舉證責任?。
刑事訴訟中,應當由控方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方不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因為履行控訴職能的機關(檢察署和警方)具有強大的偵查能力,可以動用國家權力去收集證據。
相比之下,當事人收集證據的方法受到很多限製,收集證據的能力較弱?,基本上隻能靠律師。
故此,對於金勝來說,找到控方證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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