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申請出戰

第3章第一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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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一個案子(第1/2頁)

第二天一早,金勝起床後,帶著相關材料,來到了律所。

陳正的家就在後麵的小區,走幾步就能到。

所以當金勝過來的時候,門已經開著了。

「陳律,材料都在這了。」

「好,先簽勞務合同吧!其它的我會幫你弄好。」

這是掛靠的必經之路,金勝接過之後,略微掃了一眼之後,直接就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不過眼下還不急,等今天把手續全都弄好了,金勝才能去法院登記,接取法援案件。

至於收入,那就彆提了。

一個法援案件,最多也就三千塊,還得是罪名很重,無期或者死刑的那種。

要是普通一般的案件,頂天了兩千塊。

金勝目前最大的目的,還是為了儘快打響名氣。

關於直播普法這一塊,他也冇接觸過,需要先學習一下,弄懂了流程再說。

接下來的時間,除了上網了解一下最新的時事新聞之外,金勝還會重點關註那些論壇,看看有冇有發帖喊冤,吐槽不公的。

不過找了好幾個小時,除了一點雞毛蒜皮的,貌似冇有什麼發現。

但是真的冇有嗎?

網絡之地,雖然可以自由發言,可是有些東西,還是得和諧。

.............

兩天後,金勝的名字已經出現在了法律援助機構的名單上,成為了一位公設辯護律師。

隨著通知一同而來的,就是一件案子。

一件幾乎已經必輸的刑事案。

至於為什麼?

因為初審已經結束了,直接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現在是被告喊冤,申請了上訴。

上麵記錄著,法援機構已經為被告人匹配過六個公設辯護律師,但在接見過被告一次之後,全都拒絕接手。

給出的原因都很一致,「當事人拒不配合。」

看到這裡,金勝心裡很清楚,這是明知必輸,找藉口跳出這個坑啊!

畢竟誰都不想自己的職業生涯中,掛著「敗訴」兩個大字。

不過,這也是金勝的機會。

這叫「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才叫真本事。」

但是還得先研究一下案情,再去見一下當事人再說。

還好金勝目前最不缺的,就是時間跟耐心。

隨著一行行的文字,還有各項證據映入眼中,金勝的眉頭也是直接皺成了一個「川」字。

被告人:葉凡

除了是一名普通的個體戶,開了一家水果店之外,他還是死者的外甥。

目前被指控故意殺人罪。

案件的起因:一年前,外貿公司老板張誌和他8歲的女兒張夢夢一起,被發現倒在家中的客廳。

兩人送醫後,均被宣布死亡。

通過屍檢得知,兩人的死因是由於氰化氫中毒。

警方也在受害者家中,找到了含有氰化氫這種劇毒的源頭,已經吃得隻剩下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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