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我冇想過
第362章我冇想過(第2/3頁)
終究冇能瞞過警方。
辦案刑警抓住關鍵線索,以言辭試探、死刑欺詐的辦法,使得女孩兒心理防線告破,將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全盤托出。
兩個滿身瘡痍、溫暖彼此的人,在看守所的會見室相見,卸下所有偽裝,坦白了全部真相。
隨後,案件移交法庭,合議庭結合卷宗證據當庭審理評判:
案發時兩名被告人均未滿十八周歲,案件起因係被害人長期持續校園霸淩引發衝突;
陳念無預謀傷人主觀意圖,屬於過失致人死亡;
二人到案後相繼完整供述案情,具備坦白自首法定從輕情節;
但被害人家屬情緒激烈,態度堅決,不予出具刑事諒解書,亦拒絕接受民事賠償調解。
結合各項法定從輕、酌定從重情節,當庭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陳念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依法適用社區矯正,不予收監關押;
被告人吳語明知陳念造成他人死亡,仍蓄意偽造案發現場、多次虛假供述意圖包攬全部罪責,嚴重乾擾刑事偵查與案件審理。
其行為構成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適用緩刑,送交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二零零七年,吳語十九歲。
去年年底刑滿釋放,轉年新春,兩人一起在京城度過。
回望來時路:零五年陳念考上京城重點大學,報到前夕案件敗露,依法刑拘、偵查、庭審、宣判。
即便年底判處緩期執行,但案底落檔,校方依然撤銷了錄取通知書,錯失了來之不易的大學名額。
不過,熬過至暗一年,曆經生死變故、庭審磋磨,同時也有了一次高考經驗。
零六年陳念再次參加高考,相較去年的六百三十二分,足足高出了四十六分。
可惜的是,陳念生錯了時代。
在這個尚未推行《未成年犯罪記錄封存製度》的年代,所有涉罪檔案公開可查,政審、升學、擇業一律受限。
哪怕她考了如此高分,足以被京大錄取,可重點院校需要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便無緣填報。
萬般取舍之下,一所京城二本院校外語係,已經是法律保留她升學資格、極高分數、以及案件令人共情的最好歸宿。
五環外,一間不到二十平米的老舊出租屋。
雖然狹小逼仄,但卻溫暖整潔。
吃過飯,陳念將一張儲蓄卡輕輕放在桌子上:“你拿去用,找個正規門店學一門技術,這是你從前答應過我的。”
吳語拿起來看了看,第二次原樣塞了回去:“你是不是忘了我會修手機?”
陳念倏然一怔,這才想起多年前巷口初遇,自己的手機就是被他修好的。
“你要做這一行?”
“嗯。”
吳語點點頭,眉眼舒展,冇有半點陰鷙之氣。
臉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