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律師函
第599章律師函(第2/3頁)
。
晚上回來,吳宸還打算拉著劉伊菲去外麵搓一頓,不料對方說什麼都不肯出去。
“《步步驚心》今晚大結局呢,不能去.”
吳宸愣了一下,才意識到,不知不覺這部劇已經播完了。
電視劇的數據情況一直都有發他郵箱。
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清穿劇,它賺得盆滿缽滿,第二輪、第三輪的播放權,各大衛視都快搶瘋了。
江蘇衛視2011年的年度收視冠軍,幾乎在開年就已經被預定了。
當然,現在若是說誰更期待月底,那無疑是已經放出消息,將在月末播出的第二部清穿劇——《宮鎖心玉》。
“要是能吃到這波清穿劇的紅利,你一定能晉升一線小花旦。”
曾嘉作為經紀人,對市場的嗅覺極為敏銳。
《步步驚心》的收視率太高了,在這段時間一直都是黃金時間段的全國收視率第一
“嗯!”
楊咪的眼眸中,也浮現出一絲強烈的渴望。
她終於有機會要出人頭地了。
一線小花旦,隻要踏入這個門檻,那麼各種資源才會開始偏向她。
“這段時間多接點通告吧.”
“要過年了,這.”曾嘉還特意勸了一下。
“冇事,少休息兩天就好了。”
楊咪為了這次少有的機會就很拚。
而此時,於正看著芒果衛視發來的、關於《宮》的宣傳文件,洋洋得意。
他看熱點的眼光,還是準啊。
隻是腦海裡,依舊閃過一絲懊惱:“要是當初比吳宸看得再早一點就好了”
若是換他來吃這個螃蟹,這一次他肯定要發財了。
就在這時,一封新郵件的提示彈了出來。
“發件人:盛大法務部?”
於正看著這個陌生的發件人,有些驚訝,連忙點開。郵件內容是一封措辭嚴謹的律師函。
【關於電視劇《宮鎖心玉》涉嫌不正當競爭及侵權風險的警告函】
“致:於正先生及其團隊
我方,盛法務部,受《步步驚心》原著版權方和出品方委托,特此致函。
經我方觀察,貴方製作的電視劇《宮鎖心玉》在近期的宣傳活動中,存在以下問題.”
於正眼眸裡閃過“不正當借勢營銷”、“潛在的著作權侵權風險”等兩個風險點。
盛大法務部寫的很清楚。
一方麵是《宮》在多個公開渠道的宣傳物料、海報標語及媒體采訪口徑中,頻繁使用“穿越劇鼻祖姊妹篇”等具有強烈誤導性的詞彙,意圖與《步步驚心》進行捆綁.
第二方麵自然是就是抄襲了,當然盛大法務部這邊也很謹慎,隻是說可能存在高度相似性,但因為貴劇尚未播出,隻是在此嚴正提醒
於正看完,臉色瞬間變得格外難看。
這要是不讓蹭熱度,豈不是自廢了半條腿?
就在這時,他桌麵上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