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眾叛鎮碎,雨夜焚民
第73章眾叛鎮碎,雨夜焚民(第4/5頁)
第三組死士直奔鎮西沿河公用儲糧囤。
三座沿河巨型糧囤,存放全鎮戰備公糧、孤寡養老糧、流民應急口糧,是小鎮熬過物資封禁、度過糧荒的最後底氣。死士破開糧囤防雨木門,分層縱火,糧囤乾燥穀殼極易引燃,雨夜隻封表層火勢,內部糧米灼燒殆儘。
次日雨霽天明,鎮西糧囤隻剩焦黑木架,滿地碳化糧粒,腥臭焦味隨風飄散,全鎮存量口糧,直接焚毀三成,孤寡老弱月度供給糧,直接缺口巨大。
一夜雨夜縱火,三處在建民生根基儘毀。
農無可耕、器無可造、糧無可食,外加街巷日日族群鬥毆,雲溪小鎮直接墜入建鎮以來最深穀底。
禍不單行,縱火煙塵未散,官府懲戒即刻落地。
陸嵩一早便提前派人奔赴吳郡郡府,定向上報捏造罪狀:雲溪小鎮流民聚眾鬥毆、本土族群死傷頻發、私藏歹人縱火焚糧、自治體製管控不住鎮內亂象,已然成為江南邊境禍亂源頭,懇請郡府即刻介入接管。
本就偏袒士族、手握拘捕令的郡府太守,順水推舟,即刻下達郡府公文,派遣郡兵兩隊、文職吏員十二人,即日入駐雲溪小鎮,官宣三條官方懲戒政令,直接剝奪小鎮自治權,鎖死林懷遠所有護民手段。
其一,即刻暫停雲溪小鎮全域自治權限,鎮內所有民生政令、農耕規製、治安法條,全部作廢,統一遵從吳郡郡府管控;
其二,雲溪自建流民護衛隊,就地原地駐防,無郡府太守手令,林懷遠無權調動一兵一卒、無法排布治安維穩兵力,兵權徹底受限;
其三,特批江南護田同盟士族巡查隊,持證入駐鎮區街巷、田地、工坊,協同郡兵核查鎮內亂象、清查縱火人員,士族之人可自由出入鎮區所有區域,不受鎮府阻攔。
公文公示全鎮,白紙黑字官印確鑿。
此前林懷遠守住的自治底線、萬民自主生存權,一朝被官府剝奪。外敵堂而皇之入鎮巡查,自己手握護民兵卒,卻無權調動維穩,眼睜睜看著士族巡查隊沿街耀武揚威,挑撥流民、本土族群矛盾。
局勢徹底崩盤,肉眼可見的絕望籠罩每一個普通人。
沿街中小商戶徹底喪失底氣,畏懼士族巡查追責、畏懼族群鬥毆傷亡,連夜打包貨物、舉家出逃,兩日之內,十字市集八成商戶關門離鎮,市井徹底死寂。
依附歸附的二十三座外圍村落,接連十二座遞交脫籍文書,宣布脫離雲溪管轄,重新歸附縣域士族,隻求換取一畝自留田、一口平價海鹽活命。
鎮府議事廳內,主事全員麵色死灰,遍地都是昨夜火情呈報、鬥毆死傷名冊、村落脫籍文書。
鄉老周老眼底布滿血絲,連日勸架安撫身心俱潰,聲音沙啞悲涼:“僑領,撐不住了,真的撐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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