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簽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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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8章:簽約談判
蘇雨從洛杉磯帶回角色確認的口頭承諾後,林晚工作室迅速進入高強度、多線並行的合約談判階段。核心是蘇雨與《沉默回響》片方的正式演員合約,同時並行推進的還有方哲與法國“月蝕”公司關於《回聲之沙》的導演合約最終定稿。兩場談判性質不同,重點各異,但都關乎核心創作人員在陌生工業體係下的權益保障與項目落地。
《沉默回響》演員合約談判:框架與細節
談判以張薇和林晚為主導,蘇雨本人參與關鍵條款的決策,工作室法務團隊(並聘請了熟悉好萊塢工會規則及中美娛樂法的外部律師)提供專業支持。對手方是製片人瑞秋·陳及片方法律代表。
第一輪正式談判通過視頻會議進行。瑞秋·陳首先發來了一份基於美國演員工會(sag-aftra)基本協議的合約草案,條款詳儘且標準化。
林晚團隊迅速梳理出談判重點,分為三類:核心底線(必須爭取)、重要利益(儘力爭取)、可協商條款(展現合作姿態)。
1.片酬與支付:草案中的片酬數字是一個符合獨立電影中等預算水平的固定數額,附加極低比例的淨利潤分紅(幾乎可忽略不計)。林晚方的策略是,承認獨立電影預算限製,不追求不切實際的高額固定片酬,但要求將片酬拆分為“基本報酬”和“上映後獎金”兩部分。獎金觸發條件與影片參加特定級彆電影節(如戛納、威尼斯、多倫多)競賽單元或獲得重要獎項提名掛鉤。這既體現了對影片藝術質量的信心,也為蘇雨爭取了潛在收益。支付節奏上,要求提高開機前支付比例,以保障演員前期投入的穩定性。
2.工作時間與保障:嚴格限定每周工作時間、每日最長工作時長、兩工之間最短休息時間,明確遵守sag-aftra關於未成年人工作(如有兒童演員)及特殊工作條件(如夜間、極端天氣、特殊妝造)的規定。特彆強調,蘇雨有權在非拍攝時間不接受非必要的劇組會議或社交活動,以保證充分的休息和角色準備時間。要求劇組提供符合標準的住宿、餐飲、往返交通(含商務艙),並配備一名能熟練使用中英文的本地助理,協助處理在美期間的生活與簡單工作對接。
3.創作相關權利:
劇本微調:要求合約中明確,蘇雨有權在尊重劇本整體框架和導演最終決定權的前提下,就其所飾演角色的具體臺詞、細節動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導演及編劇應予以考慮並與演員協商。
最終剪輯否決權:不尋求最終剪輯權,但要求合約中加入條款,確保蘇雨擁有對其個人鏡頭使用的“合理性谘詢權”,即如果最終成片中對蘇雨表演鏡頭的使用方式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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