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人物理解
第38章:人物理解(第3/4頁)
。她是一麵鏡子,照出那些為了成功不擇手段的人的結局。她可悲,可恨,但不可憐。這就夠了。”
蘇曼還想說什麼,陳正抬手製止。
“人物的理解可以保留個人看法,但表演必須按劇本走。劇本是基礎,不能改。蘇曼,你要是實在理解不了,就讓表演老師幫你。但林薇的設定,就按王梅寫的演。”
“導演……”
“好了,下一個話題。”陳正翻頁,“葉晴失去法官身份後,做了三年公益律師。這場戲,李晚,你準備怎麼演?”
“內斂,但有力。”林晚說,“葉晴經過這場變故,性格變了。她不再像以前那麼尖銳,但更堅定。她幫底層民眾打官司,不是為了正義的虛名,是因為她終於理解了,法律對普通人來說意味著什麼。她以前坐在高高的審判席上,看到的隻是卷宗。現在她站在當事人身邊,看到的是活生生的人生。這種轉變,要通過細節體現——比如她說話的語氣,看人的眼神,甚至走路的姿態。”
“具體點。”
“法官時期的葉晴,走路很快,腰背挺直,目光直視前方,很少左右看。公益律師時期的葉晴,走路會慢一些,會觀察周圍,眼神更柔和,但更有力量。說話時,她會看著對方的眼睛,不回避任何問題。法庭上,她不再追求華麗的詞藻,而是用最簡單的語言,說最核心的事實。”林晚頓了頓,“還有一個細節,我想加。葉晴以前開庭前會整理法袍,現在她開庭前會握一下當事人的手。這個動作很小,但能體現她的轉變。”
“可以,加進去。”王梅記錄。
圍讀進行到下午五點。結束時,蘇曼叫住林晚。
“李晚,能聊兩句嗎?”
“可以。”
兩人走到走廊儘頭。蘇曼點了根煙。
“你對葉晴的理解,很深刻。我承認,在人物剖析上,我不如你。”
“謝謝,你也很好。”
“但我還是不理解,為什麼葉晴非要當庭揭發方浩?她可以私下舉報,可以匿名,為什麼要用這種自毀的方式?”蘇曼看著她,“這不像一個法官會做的事,更像一個賭氣的女人。”
“因為葉晴在那一刻,不僅僅是法官,還是一個信仰崩塌的人。”林晚說,“她需要一種儀式,來告彆過去的自己。當庭揭發,就是她的儀式。她要讓所有人看見,包括她自己——看,我還是我,我還是那個相信法律的葉晴。哪怕代價是失去一切,我也要這麼做。”
“值得嗎?”
“對葉晴來說,值。因為如果她不這麼做,她餘生都會活在自我厭惡裡。她寧願一無所有地站著,也不要什麼都有地跪著。”林晚看著蘇曼,“蘇曼姐,你演過那麼多角色,應該知道,人有時候做選擇,不是權衡利弊,是聽從內心。哪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