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大明:我在錦衣衛管抄家

第一卷第244章吳承恩,得授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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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244章吳承恩,得授知縣(第2/3頁)

我的......嶽父。他管著此次大挑之事。”

吳承恩有些受寵若驚:“啊?讓我去見吏部的副天官?”

趙錢頷首:“正是。”

白天趙錢去了兩名罪官的家,又抄出了折色十幾萬兩的贓財。與黃錦交接完畢後,他立馬派韓金戈去了南直隸會館,把吳承恩接到了萬府。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一卷第244章吳承恩,得授知縣(第2/2頁)

吳承恩是個窮舉人。進了萬府就好像是後世小說中劉姥姥進大觀園一般。

他來到了萬寀的書房。趙錢和老丈人已經等在了那裡。

萬寀問:“你就是那位有大才又有大誌向的舉人吳承恩?”

吳承恩拱手道:“學生吳承恩,見過萬部堂。”

萬寀笑道:“我的佳婿對你讚賞有加。不知你對在江南沿海州縣理政、抗倭有何見解?”

吳承恩侃侃而談。他的那些見解還真不是書生之談,頗有見地。

萬寀邊聽邊頻頻稱讚。

深談了大約半個時辰,萬寀問:“這次大挑,你想被挑個什麼官職?”

吳承恩答:“最好能去沿海倭寇猖獗的縣做一任典史。

典史在大明的官職中是個很特殊的存在。雖然無品級,卻因是“官”不是“吏”。

大明區分“官”與“吏”的法理邏輯是:所有經過吏部選拔、任命者,都可以被看成皇帝委派管理地方的代理人,即是“官”。

典史是由吏部銓選,頒發官憑、吏部掛牌子。自然在“官”之列。

典史的職責是緝拿盜匪、本縣治安、管轄縣大牢、征調、統領民壯。基本相當於後世的縣警察局長、人武部長、民兵營長。因是“官”,故還算縣班子成員。

萬寀笑道:“你倒不貪心。”

吳承恩道:“稟部堂,學生願統領一縣民壯,為抗倭出力。”

萬寀跟趙錢對視了一眼。

萬寀問吳承恩:“給你一個縣,你治理得好嘛?”

吳承恩懵了!聽萬寀的話音,要任用他做知縣?

吏部每回大挑,參加的舉人有上千。在家賦閒的舉人哪個不想混個一官半職?

這上千舉人裡,隻有一百人左右能得授職位。一百人裡,又隻有一兩個能得授知縣。

冇辦法,還有那麼多殿試名次位列三甲之後的,排著隊等知縣缺額呢。舉人拿什麼跟他們比?

有時候,一次大挑甚至上千舉人都冇有一個知縣名額。

吳承恩愣了半晌。

趙錢連忙提醒:“吳先生,我家老泰山問你話呢。給你一個縣,你治理得好嘛?”

吳承恩沉思良久,才開口說了一個字:“能!”

萬寀頷首:“好!臺州寧海縣知縣出缺。在吏部候補的三甲進士,冇有一個願意去的。”

“哪裡是倭寇屢次登陸搶掠的刀兵險地。到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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