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施法三要
第6章施法三要(第1/3頁)
岩洞中,水液滴答。
方束盤坐著,手中捧著一襲灰色狐皮,囊子外翻,上麵已經用血水書寫著一十三個血淋淋的複雜字樣。
其正是十三顆仙學秘文。
每一顆,都是方束用自身的精血所畫,一筆都不能亂,且要求一氣嗬成。
因此即便參悟透了法術,他也耗費了將近半月的時間,才將這些秘文字樣寫在狐皮上。
就這,還是因為他有過祭煉長舌劍的經驗。
且披毛換皮術的祭煉方法,比之長舌劍還要簡單些,其祭煉隻需用血字寫出即可,並不似長舌劍一般,需要以刺青手法刻印在血肉上。
昏暗中。
方束低頭看著狐皮上的血色秘文。
他又伸手在嘴上一抹,取下了口中長舌。
他將長舌垂在狐皮上,以舌尖感受著狐皮當中的氣血走向,看看是否融洽。
這些或書寫、或刻印在法器中的秘文,相互之間並非孤立,而是組成了一道“禁製”,猶如人體經絡一般。
煉出了禁製,才是將器胚變作成為了可以駕馭的法器,否則依舊是一團死物。
好生感應了一番,方束確認自己冇有浪費掉手中這一襲狐皮。
他頓時舒了一口氣,並且輕歎:
“術無秘文不得習,器無禁製不得成。”
此外。
根據他二舅的說法,仙學乃是一門實證的學問。
修煉者學會了法術、煉出了法器,還得有法力作為橋梁,去溝通前兩者,才能施展在外,將偉力歸於自身。
法術、法器、法力,這三者實屬一體。
它們相輔相成,環環相扣,缺一不可,是謂“施法三要”。
冇有法術,就煉不了法器;冇有法器,就運用不了法術;而冇有法力,就好似餓倒的壯漢,再有手藝和工具,也施展不出。
當然了,方束現在還未入道,他身上是一點兒仙家法力都冇有。
好在“精血”也能用來充任法力,隻是代價就是會傷身折壽,不宜多用。
方束在腦中思量著:
“此世施展法術,倒是和夢中那世話本裡的頗為不同。
施法居然還必須有法器進行配合,看起來頗為繁瑣,不甚便利。”
他自己也曾打聽求問過。
發現隻有在上古仙話中,仙家們才是法術就是法術、法器就是法器,兩者的關係並不緊密。
方束暗想:
“或許當今的法術,真如二舅所說的,更應該被叫做‘方術’。
仙家們美名其曰為“仙”,但其實也冇有多少出塵氣,更應該被叫做‘方士’、‘方術士’。”
不過入鄉隨俗,既然世人都是如此稱呼的,他隨同大流便是。
此外。
當今的法術(方術),雖然在修煉施展時顯得繁瑣。
但是當修煉上身後,它比起上古仙話中的法術,反倒是顯得更加方便快捷。
因為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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