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失蹤案
第一百四十二章失蹤案(第3/4頁)
殘餘血分子,是需要一些化學藥劑生成反應,或是在紫光燈下現形。
而自己肉眼,“法眼(強化)”buff下,好似可見光譜更豐富了,不需要紫光燈,就能看到殘餘血分子氧化產生的天然熒光。
“啊,真的嗎?頭兒,你怎麼知道的?”克拉拉滿臉驚訝。
“我會中國功夫你知道的,其實我們還有一種內功,練到高深處,眼睛也會不一樣,回頭給你找幾本武俠小說你了解下。”
說著話,周弘打火起車,“回辦公室,叫刑警那邊調一下檔案,看看帝力這幾個月內的失蹤案。”
要有案子,這“萊”變成嫌疑人,自己才能簽字派出刑警搜查。
葡萄牙類大陸法係來說,檢察官權力還是很大的,檢察官可獨立簽發搜查令的範圍很廣。
對普通住宅、車輛、商業場所的搜查;犯罪嫌疑人個人物品、電子設備的搜查與扣押;緊急情況下的即時搜查(符合法定緊急要件,如防止證據銷毀);偵查初期無需法官介入的常規證據收集活動等等。
但唯一必要的前提,必須有案子,且被搜查者,和案子相關。
自己大費周章和“萊”認識獲得許可進他的居所。
而不是偷摸溜進來,也是儘量符合法律程序。
同時,也是為了將來摧毀“萊”的心理防禦,本以為自己是他的財神爺,結果變成他最可怕的敵人,這種心理摧殘可想而知。
而因為還冇立案,是以自己用假身份接觸“萊”,並不違規。
若立案且在自己辦公室名下,他又是嫌疑人,自己私下和他見麵,就有了告知他自己身份的法律義務。
……
從下午到晚上“加班”,“弘檢察官”辦公室人員都在翻看被報案失蹤的人員。
整個帝力,這幾個月來,失蹤人員有數百人。
這是報案且真實失蹤記錄在冊的,那種無聲無息消失的,可不知道多少了。
尤其因為難民的存在,實則外來人口失蹤在帝力的,根本冇法統計。
是以針對這幾個月“萊”的生活痕跡,匹配可能和其發生交集的失蹤人口,很難很難。
周弘也是準備最終就選一個最可能和“萊”有關的失蹤人員立案就是。
“頭兒,我在‘萊’和前女友的照片裡,看到過這個項鏈!”克拉拉突然啊一聲尖叫起來,拿著一名失蹤女孩兒的照片跑到周弘身旁,指著失蹤女孩兒脖頸上的項鏈,“就是這個,我看了好幾遍,就是這個!”
很常見的藍色掛墜項鏈,“藍色寶石”應該是塑料製品那種。
失蹤女孩兒,五個月前父母就報案,還在那可憐小女孩兒的案發之前。
“是這個……”周弘心裡馬上判定,因為“法眼(強化)”曾經觀察過的物件,還是能纖毫畢現的回憶起畫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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