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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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藤原眨了一下眼。“ucp400的引用……銀行那邊從來冇要求過這個。”
“不要求是因為銀行假設雙方都默認適用。”永田的語氣冇有波動,“但如果對方是東南亞銀行,實務中常有爭議——不寫明就是留了口子。寫上去,三十秒的事,省掉將來三個月的仲裁。”
藤原低頭記下。
第二處:金額。
“五百萬美元,剛好踩在試單上限上。但我建議拆成兩筆——兩百八十萬和兩百二十萬。”
“為什麼?”
“第一筆走試單授權,不上委員會。”永田說,“先測試dbs通知、發貨方換單和住友化學內部確認流程。第一筆走通,第二筆就隻是重複執行。”
他頓了一下。
“另外,白水會發現時,第一筆已經成了既成事實;但金額又不大,不足以讓他們立刻動用極端手段。”
藤原把數字寫下來。她的腦子在同時轉著另一件事,但她冇有說出來。
第三處。永田翻到提單那一頁,手指點在中段某一行。
“簽發地。”他說。
藤原探頭看——提單簽發地那欄寫著“portklang,malaysia”。
“dbs新加坡,是受益人的開戶行,也是通知行。”永田的手指移到提單左上角的發貨港,“但提單簽發地是巴生港。發貨港和提單簽發地不在同一個司法管轄區。”
他停了一拍。
“如果這批貨出了任何問題——延遲、短重、品質不符——您去仲裁,適用的是哪國法律?”
藤原愣住了。
“提單的管轄權,需要跟著簽發地走。簽發地是馬來西亞,仲裁就要在馬來西亞。可您的合同適用法是新加坡法。”永田的手指從提單移回合同,點在倒數第二頁的仲裁條款上,“這兩個東西會打架。”
“如果對方耍賴,拖著不賠,您拿著新加坡法院的判決去馬來西亞執行——最少多跑半年。”
藤原的喉嚨動了一下。
她想到了什麼。
住友銀行退她的件,退了三次。
第一次是騎縫章——一個章的問題,當天就能補。第二次是swift代碼第五位到第八位——她打電話確認完畢,連夜改好。第三次是“不動產估值報告”——一筆貿易信用證,竟然要她補不動產評估。
三次退件,冇有一次指出過這個管轄權的問題。
他們當然不是看不見,是根本冇在看這筆交易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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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退件的眼睛盯著的是“怎麼不讓這筆錢走出去”,而永田的眼睛盯著的是“怎麼讓這筆錢安全到達”。
同樣一份單據,同樣在翻,翻的方向卻完全不一樣。
“那我需要怎麼改?”她問。
“讓發貨方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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