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毒丸計劃
第256章毒丸計劃(第7/7頁)
但習慣了美國高效商業訴訟與強製驅逐體係的華爾街精英們,在日本遭遇了一個讓他們痛不欲生的極道灰色產業——“占有屋(senyuya)”。
當時的日本《借地借家法》與《民事執行法》中存在“短期租賃保護”的巨大漏洞,極度偏向保護實際占有者(租客)。極道分子和老賴們隻需在麵臨法拍的破產房產裡擺張破桌子,或者派個小混混住進去偽裝成“合法租客”。外資買下產權後拿著驅逐令去法院,法官出於“社會安定”考量,往往會要求雙方進行漫長無期的庭前調解。
外資想要拿回物理使用權,不僅要被拖進長達3到5年的司法泥潭,還必須向黑幫支付天價的“搬遷和解金(立退料)”。
在現實曆史中,雖然像高盛、孤星這種級彆的超級巨頭,最終靠著母公司龐大的美元血袋硬扛過了這幾年的陣痛期(但早期財務模型的irr也被打得極其難看)。但是,在90年代初中期第一批盲目衝入日本“撿漏”的許多中小型歐美獨立地產私募、海外投資基金和投機財團,根本承受不起長達幾年的資金凍結。
他們的資金鏈在漫長的日本法庭調解中被活活拖斷,內部收益率(irr)跌成負數,最終隻能認賠出局,將帶毒的資產低價割肉,黯然撤出日本市場,真真切切地被“拖死”在了這片泥潭裡。
這個黑幫利用法律漏洞敲詐外資的現象在90年代的日本過於猖獗,導致日本銀行業幾十萬億的壞賬爛在手裡根本賣不出去(外資都被坑怕了不敢接盤)。最終,硬生生地倒逼日本政府在1999年和2003年連續兩次強行修改《民事執行法》,廢除了短期租賃保護漏洞,這才終結了“占有屋”的吸血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