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兩百萬的規矩
第36章兩百萬的規矩(第1/3頁)
沈萬豪在萬豪資本總部等了整整三個小時。
從維拓回來之後,他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不見人,不接電話,連方琳敲了兩次門都被擋了回去。
窗外的陽光從東麵轉到了西麵。他的第六杯茶涼了。
趙成峰回來的時候,是下午一點剛過。
兩個黑衣人把他帶上來,像提一袋米一樣往沈萬豪辦公室的沙發上一擱。
趙成峰的形象比走的時候更慘了。
出租車司機開得太猛,他在後座晃了半天,下車的時候差點吐在萬豪資本的門廊上。
沈萬豪打量著他。
“說。”
趙成峰咽了一口吐沫。
他的敘述能力在極度緊張的狀態下反而達到了某種高峰,因為不需要發揮,隻需要複述。
陳默交代的那幾句話,他一個字冇改,連語序都保持了原樣。
推搡、爭執、意外。
陳默質問了他。
他認了,求饒了。
陳默很生氣,但人死不能複生,他要一個交代。
兩百萬,給李銘家屬,最終賠償。
趙成峰說到這裡的時候,沈萬豪的眉毛跳了一下。
“兩百萬?”
“是,沈總。就兩百萬。”
沈萬豪把這個數字在嘴裡嚼了兩遍。
兩百萬。
一個早上帶了上千萬的禮來賠罪的人,開口隻要兩百萬?
他的腦子在高速運轉,分析這個數字背後的信息。
他需要錢。
不需要。
那輛蘭博基尼veneno就值三千多萬,他不差錢。
他想敲一筆竹杠。
不是。
兩百萬連根竹簽子都算不上。
那他要這兩百萬乾什麼?
給李銘家屬。
作為最終賠償。
最終。
這兩個字才是重點。
最終賠償的意思是,到此為止。
李銘的事,畫句號。
沈萬豪往椅背上靠了靠,手在扶手上有節奏地敲了幾下。
這個年輕人,比他想的要“講道理”。
有背景的人不怕你有脾氣,怕的是不講道理。
不講道理意味著對方不想跟你在同一張桌子上坐著。
而陳默要兩百萬給死者家屬,這是在定規矩。
我生氣了,但我願意拿錢了結。
你認錯,掏錢,這事翻篇。
還有最後那句。
趙成峰的嘴皮子翻了兩下才把原話找準。
“他說……維拓是做技術的,將來有合作的空間,他不排斥。”
沈萬豪的手指停了。
合作。
不排斥。
一個sss級保護對象,居然主動釋放了合作信號。
對方不是來收拾他的,不是來拆他的盤子的。
對方有自己的目的,這個目的需要在海城落地,而海城是他沈萬豪的地盤。
他需要我。
這個念頭一出來,沈萬豪繃了一整天的後背鬆了半寸。
當然,“需要”這個詞他用得很謹慎。
一個能觸發昆侖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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