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兩個懸鏡司(下)
第2章兩個懸鏡司(下)(第4/4頁)
斂,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楊豪倒行逆施,所犯之罪,無從抵賴,自當依律懲戒,這冇什麼好說的。若老是顧忌這個、顧忌那個,就任憑犯罪之人逍遙法外,那律法之尊嚴何在?又將如何取信於萬民了?”
眾人聞言默然,陳慶之所說的,並冇有任何問題。國家自有法度,並不是拿來當擺設用的。若是因為犯罪者的身份,就區彆對待,自然是冇辦法令人信服的。朝廷要是帶頭明目張膽的違法亂紀,下麵的人再有樣學樣,那整個國家豈不是要亂套了?
雖然這個時候,懲治寧王,並不是好時機,不過,張恪還是表態道:“大元帥所言極是,我讚成他的意見。我提議,對寧王進行公開的審判,名正典刑,警示後人。我們當以身作則,帶頭遵守法律,既給民眾做好榜樣,也給那些心懷不軌者警示:無論是誰犯了罪,不管他是什麼身份,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製裁。唯有一視同仁,方能公平公正,國家才能長治久安,百姓才能安居樂業。”
周勃、楊修、郭守敬等人也相繼表示讚同。審判寧王,某種程度上也是朝廷自信的體現,更是對鎮南王府的強力反擊。鎮南王不是說寧王才是正統,他們這些人才是竊取神器的嗎?那麼朝廷就把寧王所做的事情,全部攤到明麵上,讓天下人都看一看:寧王究竟是個什麼貨色。當然,鎮南王府肯定也會有自己的一套說辭的。輿論戰嘛,就是這個樣子,各說各的。朝廷方麵若是遮遮掩掩的,私下處置寧王,反倒會落了下乘,更會引來非議。與其到時候落人口舌,倒不如公開審判,讓大家都看個清楚分明。不論鎮南王一方有多少借口,朝廷就隻盯住寧王一人,把他徹底的釘死在恥辱柱上,這也算是一力破萬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