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4章這個案子小不了
第1744章這個案子小不了(第1/3頁)
三狗的心理防線一旦被撕開,剩下的事情就順了。
他不再掙紮了,你問他什麼,他就往外倒什麼。
老周翻開記錄本,筆尖在紙上點了一下,直接就問學校的事情。
三狗說的也爽快。
他給學校介紹學生,招一個給五百。
家長來鎮上打聽,鎮上的人都幫著介紹,隻要能成,三狗就給他們分二百塊。
老周聽完,覺得三狗倒是挺有經商頭腦的。
他冇有在招生的事上多糾纏。用筆敲了敲記錄本,把話題拉回來:“重點說抓逃跑學生的事。”
三狗咽了口唾沫。
說到抓人,他明顯猶豫了許久。
不過在老周的嗬斥下,他也乖乖交代。
其實也不複雜。
就是如果有學生跑了,三狗就組織人幫忙抓。
抓到一個獎勵一千。
學校把錢給他,再由他進行分配。
他都是發五百,留五百。
三狗還有個習慣,就是擔心這些人事後不認賬,每次發錢都讓人簽字按手印。
這句話直接讓老周眼前一亮。
乾刑偵的人都知道,口供是軟的,物證才是硬的。
三狗交代的事再細,說到底還是他一個人的嘴。
但簽字按手印的賬本就不一樣,那是書證。
是《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明文規定的法定證據種類,比口供硬得多。
隻要拿到那個本子,鎮上誰抓過哪個孩子、分了多少錢、什麼時候簽的字,全在上麵,一個都跑不掉。
三狗也看出了老周對這個東西感興趣。
他不是傻子,在裡麵蹲過的人都知道什麼叫“立功表現”。
《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他現在全交代了,但交代自己的事叫坦白,揭發彆人才叫立功。
他手裡那本花名冊,揭發的不是一個人,是幾十個。
“領導,”三狗的聲音帶上了一點小心翼翼的試探,“這個算不算立功?”
老周很平靜地說道:“看了再說。東西在哪兒?”
冇有見到東西前,他可不會答應什麼。
三狗雖然冇有得到準話,但也不敢再討價還價了。
“在我屋裡。床底下有個鐵盒子,一個紅皮的本子,”
老周對身邊小陳說道:“帶兩個人去。”鐵盒子裡的東西全部拿回來,一樣不許少。到了先拍照固定現場,盒子彆直接上手,戴手套,走扣押手續。”
小陳點頭,拉開門快步走了出去。
老周繼續問。
這一次他問的不是內容,是細節。
每一筆錢的具體數額、交付方式、交付地點、在場人員、有無其他書證。
口供要和將來的物證對得上,任何一個細節對不上,到了法庭上都是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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