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艱難的談判
第270章艱難的談判(第6/7頁)
上麵知道,雙方都有責任。”
“但這是唯一可能在上海建廠的辦法。”陳偉明說,“老周敢這麼說,肯定有高層授意。隻是他們不能公開承認。”
張忠謀從技術角度考慮:“隻要實際經營我們主導,技術路線我們決定,我覺得可以接受。名義上的股權,冇那麼重要。”
凱文擔心:“但財務上怎麼處理?利潤怎麼分配?”
“這些都可以在私下協議裡約定。”羅伯特說,“比如約定利潤分配按實際出資比例,而不是股權比例。約定董事會席位雖然對等,但總經理由我們任命,有日常經營決策權。”
蘇寧最後拍板:“可以嘗試。但我們要在私下協議裡,把所有可能的爭議都寫清楚,特彆是技術決策權、設備采購權、人事任免權。另外,要約定爭議解決機製——如果發生分歧,怎麼仲裁?”
下午,蘇寧約老周見麵。
“周工,我們原則上同意這個思路。但有幾個條件。”
“您說。”
“第一,私下協議要有法律效力,最好能在香港或新加坡公證。第二,協議裡要明確,技術相關的一切決策,包括研發方向、設備采購、工藝改進,都由寧芯半導體決定。第三,總經理和所有技術部門主管,由我們任命。第四,利潤分配按實際出資比例,而不是股權比例。第五,如果未來政策允許,我們要有權將股權比例調整到法律允許的最高值。”
老周仔細記下來:“這些條件……我覺得可以談。我今晚就彙報。”
第十天,老周帶來了好消息。
“甘先生,上麵原則同意。但有兩個要求:第一,合資公司要註冊在上海,稅收交在上海。第二,要承諾優先雇傭上海本地人,並承諾技術培訓計劃。”
“這些大部分都可以。”蘇寧說,“但是不可能優先雇傭上海本地人,根據我們晶圓廠的未來發展,不會對某一地域人員優待。”
“那……我們重新開始談判?”老周問。
“不。”蘇寧說,“正式談判已經結束了。接下來,我們簽兩份合同:一份是給上麵看的合資合同,50%對50%。另一份是私下協議,約定實際權利和義務。私下協議簽完,我們立刻啟動項目。”
“好!”老周鬆了口氣,“我這就去安排。”
三天後,兩份合同擺在桌上。
一份是《關於合資設立上海寧芯半導體製造有限公司的合同》,股權50%對50%,註冊資本一億美元,雙方各出資五千萬。
另一份是厚厚的《補充協議與章程細則》,足足一百多頁,規定了所有實際操作的細節。
蘇寧和李副主任在公開合同上簽字,交換文本。
私下協議,由雙方授權的代表在另一個房間簽字,冇有媒體,冇有閃光燈。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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