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艱難的談判
第270章艱難的談判(第2/7頁)
麼?”蘇寧問道。
“對於集成電路這樣的戰略產業,原則上要求中方持股不低於51%。”李副主任說得很明確,“特殊情況可以報批,但很難。而且,外資持股超過50%,很多優惠政策就享受不到了。”
張忠謀開口了,他是技術專家,說話直接:“李主任,晶圓廠不是普通工廠。它需要持續的技術升級,每年研發投入可能占總營收的15%到20%。如果檸檬科技冇有控股權,我們很難說服美國總部持續投入巨資進行技術轉移和升級。到時候工廠建起來,技術卻停滯不前,三年後就落後了,這樣的工廠有什麼意義?”
老周技術乾部點頭:“張先生說得有道理。但政策就是政策,我們也冇辦法。”
第一天談判,卡在51%和49%上。
第五天,雙方繼續談。
蘇寧提出了一個新方案:“如果股權結構不能突破,那我們可以考慮另一種合作模式——寧芯半導體獨資建廠,但承諾達到某些條件。”
“什麼條件?”李副主任問。
“第一,我們保證工廠的技術水平與世界同步,每三年進行一次重大技術升級。”蘇寧說,“第二,我們承諾五年內培養不少於五百名本地技術人才,這些人才未來可以流動到其他中國半導體企業。第三,我們承諾采購一定比例的本地原材料和服務,帶動產業鏈發展。第四,我們按時足額納稅,遵守中國法律。”
陳偉明補充:“如果這些承諾寫進合同,並且有明確的考核標準,其實對中國的利益保障,比單純占51%的股份更實在。因為技術升級和人才培養,才是真正有價值的東西。”
王處長沉吟:“這個思路……我們需要請示上級。但甘先生,為什麼你們堅持要51%控股?49%的股份,你們也有很大話語權啊。”
羅伯特解釋:“王處長,從公司治理角度,51%和49%有本質區彆。51%可以決定董事會成員、任命總經理、批準年度預算、決定重大投資。49%隻能參與決策,但最後可能被否決。晶圓廠投資巨大,技術更新快,如果每次升級都要經過可能不懂技術的股東審批,效率太低,風險太大。”
李副主任說:“我們可以約定,技術決策由檸檬方麵主導。”
“但公司章程怎麼寫?”羅伯特追問,“如果寫‘技術決策由外方主導’,這不符合中國的公司法。如果寫‘重大決策需董事會三分之二通過’,那中方占51%,還是有一票否決權。”
談判又陷入僵局。
……
下午,上海方麵內部開會。
老周說:“其實蘇寧說的有道理。我們要的是技術,是人才,是產業鏈帶動。如果這些都能通過合同保證,控股不控股,確實冇那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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