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君主立憲製
第195章君主立憲製(第1/7頁)
泰昌二年春,一場被後世史家稱為“泰昌改製”的政體變革,在首輔蘇寧的主持下,於紫禁城文華殿緩緩拉開序幕。
朝會之上,年僅十餘歲的泰昌帝朱常洛如同一個精致的提線木偶,端坐在寬大的龍椅上,身形在繁複的龍袍映襯下更顯瘦弱。
他的目光有些茫然,時而偷偷瞥向禦座旁那個挺拔如山的身影。
蘇寧手持玉笏,聲音沉穩有力,清晰地傳遍大殿的每個角落:“陛下聖諭,為適應當今寰宇大勢,革除舊弊,強國富民,特對朝廷體製作如下革新……”
他的話語,與其說是宣讀聖旨,不如說是在頒布一部新的國家根本大法。
滿朝文武,無論內心作何想法,此刻都屏息凝神,不敢遺漏一字。
明確“內閣為最高行政樞機”,總攬全國政務。
增設“內閣會議”,由首輔主持,各部尚書及重要勳臣參與,國家大政方針皆由此出。
皇帝不再每日臨朝,改為每月朔、望兩日舉行象征性的“禦前聽政”,且“聽政而不決政”。
對原有的六部進行精細化、專業化拆分:
戶部拆分為:度支部(負責預算、國庫)、稅務總司(負責各類稅收)、農商部(負責農業、墾殖、工商)、漕運海運總署。
兵部拆分為:國防部(負責國防政策、武官銓選)、總參謀部(負責作戰計劃、軍隊調度)、總後勤部(負責糧餉、裝備)、海軍總署(獨立於陸軍,管理艦隊、海防)。
刑部與大理寺、都察院職能分離,刑部隻負責偵緝和捉拿罪犯、治安,在各府縣設立刑局和刑房;大理寺負責司法行政、法典編纂,同時行使最高審判權,在各府縣設立大理寺分部負責審理案件;都察院負責審核和監察之責。
工部職能大幅擴充,下設:鐵道總局、郵電總局、礦業總局、機械製造總局等。
吏部改為文官任免與考績院,製定嚴格的文官考試(類似公務員考試)和晉升製度。
禮部保留,但職能縮減,主要管理教育(下設學部)、祭祀、外交禮儀等。
成立“樞密院”作為最高軍事決策機構,首輔蘇寧自任“樞密使”。
下設“元帥府”為最高軍事執行機構。
皇帝名義上仍是全軍最高統帥,但調動軍隊必須同時具備樞密院調兵符與首輔(或國防部長)印信,皇帝玉璽僅為程序性蓋章。
大明軍隊統一改編為大明國防軍,不再是一家一姓的私人軍隊,將領不允許豢養私兵和家將。
國防軍效忠宣誓的對象,已悄然從皇帝個人變為“大明帝國憲法與國家”。
設立“大明谘政院”,初期議員由各省推舉士紳、工商代表及部分致仕官員擔任,雖無最終決策權,但擁有對財政預算、法律法規的審議、建議和質詢之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