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金陵十二釵
第十二章金陵十二釵(第3/5頁)
舅卻是把巧姐給發賣了,幸好有小公爺出手才冇有釀成悲劇,所以小公爺就是咱們家的大恩人。”
“是啊!接下來寶哥哥還要讓小公爺幫忙。”賈惜春自然是能夠聽出來林黛玉話裡話外的意思,卻是滿臉苦澀的說出了林黛玉的真實想法。
林黛玉卻是故意忽略了賈惜春話裡話外的諷刺繼續勸說道,“所以妹妹你不如就留下來好好的伺候小公爺,這樣一來也算是我們報答小公爺了。”
“可是……”
“那你討厭小公爺嗎?”
“怎麼會?小公爺可是京城最受歡迎的貴公子,而且還冇有那些勳貴子弟的驕奢淫逸,我自然是感到心中歡喜的。”
“那不就結了!我們這些苟延殘喘的落難人還是要依仗小公爺。”
“……”
其實賈惜春心裡的防線早就已經是有些鬆動了,畢竟林黛玉說的非常有道理,她們這些人確實是需要依靠蘇寧的幫助。
……
如果說《紅樓夢》裡在千紅一哭的結局裡,誰還能笑對人生,那麼隻有巧姐是這場悲劇的意外。
作為金陵十二釵之一的巧姐,她的著墨最少,可是結局最好。
雖說人生有坎坷,但是幸得劉姥姥援手,也算得上餘生安穩。
巧姐享福不過十載,因為賈府的變故,被狠舅奸兄賣進青樓,最後被劉姥姥贖身。
也有人存疑,或許巧姐隻是被賣,而非賣到青樓。
雖然都是賣身,但是有著本質的區彆。
像是賈府也在外麵買丫鬟,襲人就是家裡過不下去賣了的。
這樣的大戶人家買丫鬟,如果想要贖身,頂多收個贖身錢,或者主人家有慈悲,不要錢都可以。
以襲人為例,這是平常的事情。
但是如果是賣身為丫鬟,所得的金銀很少,狠舅奸兄既然要賣,一定是為了錢,所以賣進大戶人家做丫鬟,其實也不現實。
巧姐能被賣到五百兩,按照百姓一年二十兩來計算,要25年的生活費。
可見巧姐被賣到青樓的可能性最大,也是賣價最高的地方。
這才符合狠舅奸兄的人設。
而賣到青樓贖身,需要起碼翻倍的贖身銀子。
也就是說劉姥姥必須拿出最少五百兩,上不封頂的銀子,才能順利贖身。
所以劉姥姥救巧姐,需要什麼代價?她如何湊得齊銀子?
最重要的一點,劉姥姥救巧姐,難道家人同意嗎?
這就要說劉姥姥的女婿,首先劉姥姥出場,是因為家裡過不下去,而女婿抹不開臉麵,所以劉姥姥前來賈府求助。
可見劉姥姥一直和女婿一家住在一起。
現在看來這很平常,可在以前,能夠奉養劉姥姥,這個女婿一定是個孝子。
而劉姥姥兩次賈府之行,有什麼收獲呢?
一百零八兩銀子。
兩錠金如意。
紗布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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