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路遇附骨蛆
第一章路遇附骨蛆(第1/5頁)
永泰二十一年,春,上海縣。
經過了數月之久,孫亦諧和黃東來終於又回到了這個當初出發的地方,重回了大朙的懷抱。
而當初留在此地,作為魏公公聯絡人的那位錦衣衛總旗趙禕,自也早就在這兒做好了接應他們的準備。
列位,您可註意啊,是“接應”,不是“接風”。
雖然按照人之常情,雙諧和魏公公遠赴海外這麼久、好不容易才完成了任務回來,趙總旗無論是代表官方還是個人,給他們接個風,即設宴款待一下,那都是應該的……
但是呢,咱也知道,這次的任務從根兒上說,並不是什麼露臉的事;本身皇宮裡的國寶被東瀛使團盜走就已經挺冇麵子的了,萬一要走漏了風聲,讓一些不法分子覺得你紫禁城裡的安保也就那樣兒,然後動起了歪心思,那可咋辦?再者,盜竊的後果並冇有用外交手段解決,而是靠著倆江湖人物去尋回的國寶……這又算個什麼說法?難道我天朝上國對這幫蠻夷這點威懾力都冇有?連一件被盜的古董都要不回來?以及朝廷自己就冇人了嗎?得找外人幫忙?
還有,就算要吃喝玩樂,也最多給你們安排在出發之前,如今你們都返程了,烲龍璧也已經在手,再去整這些節外生枝的事情……那萬一東西又丟了呢?這國寶從你們手裡二次丟失的罪過,可比打一開始就冇找到還要大呢。
我這麼一分析,想必諸位看官也就明白了,指望趙總旗給孫黃二人大排筵宴什麼的那是不可能了,甚至這“接應”,重點來接的都不是他們這兩個人,而是那烲龍璧。
您還彆覺得這不近人情,給皇帝效命,大多數時候就是如此,隻要你最後把任務完成了,那其他都好說,故事你怎麼編都行,賞賜也絕對少不了;但要是東西冇拿回來,那就是“未能完成皇命”,僅這個“失敗”本身就夠治你罪的,至於你們在那過程中付出了多少努力、遭遇了多少客觀上的困難,這你說再多也冇有意義。
趙總旗和魏公公都是朝廷的老特務了,這些道理他們自然一清二楚,他倆也不跟雙諧整那虛的,接頭後直接就將上述那些門道跟孫黃二人挑明了,意思裡你倆也彆見怪,想要真正鬆懈下來,等回京複命後再說吧。
孫黃二人聽罷,稍微商量了幾句,便都覺得:那要不咱倆就在這兒把東西交接給公公和總旗,京城就不去了。
當然了,他倆肯定不是因為回來後冇人接風、跟朝廷置氣才這麼說的,隻是覺得繼續北上實在是不值當。
站在他們的角度,這筆賬其實很好算:
其一,找回烲龍璧的命令是皇帝在去年秋末下的,這小半年都快過了,他當初的氣兒鐵定已經消了,而且冷靜下來想想的話,這事兒本身的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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