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還得手上過
第四十八章 還得手上過(第2/5頁)
狄不悔和他弟弟很不一樣,他是個很忠厚的人,甚至可以說遲鈍。
狄氏兄弟的父母早亡,狄不悔又比弟弟大了十一歲之多,常言道長兄如父,他是真的把弟弟當半個兒子這麼拉扯大的。
狄不悔到了二十九歲也未婚娶,除了他自身的性格原因外,另一個原因就是為了狄不倦——二十出頭的時候,他怕娶回來的老婆會對自己年幼的弟弟不好。
後來,阮氏讓父母找媒婆去狄家說親,狄不悔會答應下來,也是因為他覺得狄不倦和阮氏從小玩到大,關係好像還不錯,以後成了一家人不會有矛盾。
是的,他就是這麼遲鈍……他都不知道這兩人之間早已有了男女之情。
在狄不倦和阮氏做下了那種事後,阮氏且不說,狄不倦肯定是無顏再見哥哥的了。
但出走三年後,他還是回來了,因為他想看看那個孩子,即他的“侄子”狄瑰。
其實,狄瑰究竟是他們兄弟倆哪一個的兒子,就連阮氏也不清楚,不過那並不重要。
就算狄瑰是狄不悔的兒子,狄不倦也一樣會當作自己的兒子那樣看待,甚至比自己親生的更加疼惜。
幾年後,狄不悔因病去世,他到死都不知道阮氏和狄不倦之間的事……當然了,這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由於那時的狄瑰尚還年幼,狄不倦便接過了他哥哥的幫主之位。
然,幫主的職位可以繼承,幫主的老婆……可不行啊。
就算狄不倦和阮氏的心裡都有那想法,這一步也不好邁。
狄不倦自不必說,他哥對他的恩,他到死都報不完,而且他當年已經對不起過他哥一次了,現在讓他娶嫂子……他良心上又怎麼過得去?狄不倦就是對不起天下人,也絕不會再對不起自己的兄長,縱然他哥已經死了也一樣。
而阮氏呢……她對狄不倦的感情到這時也變得更複雜了,那可說是“愛恨交織”:一方麵,她對狄不倦的情確實是從來冇斷過,可另一方麵,她又怨狄不倦那晚死活不肯說出那句話,白白耽誤了她最好的年華。
於是,兩人就這麼拖著,誰都冇邁出這步,轉眼就拖了十年,愣給阮氏拖出一“貞節牌坊”來(按說守寡十年未必夠得上立牌坊的標準,但當地官府為了拍漕幫馬屁找著機會就給辦了)。
這哪兒是牌坊啊?這就是副枷鎖啊,還是戴到死也解不開的那種。
阮氏的心裡能不恨嗎?本來她就覺得他們倆這檔子事兒的責任全在狄不倦,如今這廝的哥哥已經死了那麼些年了,他卻還是一聲聲“嫂子”叫著,不敢越雷池半步,這不是在折磨我嗎?
那好,你折磨我,我也折磨你,反正孩子也大了,我也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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